结婚在不少人看来,无非就是男女双方摆结婚宴会之后,男女双方就成为夫妻了。这类看上去约定俗成的现象背后总是存在着很多无效婚姻,一旦因婚姻效力问题发生纠纷会涉及到各方面,此时需要解决问题就要看婚姻是不是是法定的婚姻。
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违法婚姻,也就是法律不予承认和保护的婚姻。
怎么样认定无效婚姻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重婚的;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4、当事人患有医学上觉得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结婚以后尚未治愈的。
作为无效婚姻的当事人,假如在得知我们的婚姻是无效婚姻的话,该怎么样是好,通常来讲,无效婚姻是可以撤销的。无效的婚姻从刚开始就不具备法律效力,提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时间不受限制,当事人可以在获得结婚登记后的任何时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应该注意的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讲解》第八条的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譬如:结婚时双方或一方没达到法定婚龄,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已经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或者结婚以前患有禁止结婚的疾病,结结婚以后治愈的等情形。
对于无效婚姻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死亡的,法律对存活一方和双方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时间也有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讲解》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存活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假如因无效婚姻产生纠纷不可以解决,建议可以找个婚姻无效专业的律师咨询求助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