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输官司后需要支付什么成本
输官司后,当事人主要需要支付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成本。这两类成本一同构成了打官司的总本钱。
1.案件受理费是打官司时需要缴纳的一项基本成本,它一般由败诉的当事人来承担。这意味着,假如某一方在诉讼中败诉,那样他就需要付相应的案件受理费。
2.除去案件受理费外,还有其他一些与诉讼有关的成本,如鉴别费、证人出庭费等,这类统称为其他诉讼成本。这类成本的负担原则一般由需要进行该项诉讼行为的人承担。
2、诉讼成本怎么样分担
法律快车提醒,诉讼成本的分担原则主要依据《诉讼成本交纳方法》的有关规定来实行。
1.对于案件受理费,假如诉讼双方都有责任,那样成本将由双方依据各自的责任大小来分担。
2.在第二审程序中,假如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的裁判作了改变,那样除去应当明确当事人对第二审诉讼成本的负担外,还应当相应地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成本负担的决定。
3.假如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保持原判,那样无论上诉人是一审中的胜诉方还是败诉方,上诉案件的受理费均由上诉人负担。假如双方都提出上诉,那样成本将由双方一同分担。
4.对于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共识的案件,诉讼成本的负担则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假如协商不成,那样将由人民法院依据案件的具体状况来决定成本的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