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子版律师函有什么用
电子版律师函具备法律效力,因此是有用的。律师函,作为一种专业法律文书,其核心在于其内容所表达的法律建议和需要,而非其形式。
1.在数字化年代,电子版律师函因其便捷、高效的特征而被广泛应用。通过邮件或其他电子方法发送的律师函,只须其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需要,且发送程序合法,就能产生与纸质律师函相同的法律效力。
2.电子版律师函的发送和接收过程应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防止在传输过程中被篡改或丢失。同时,接收方在收到电子版律师函后,应准时确认并保存有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因此,法律快车提醒,电子版律师函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解决法律纠纷等方面同样发挥着要紧用途。
2、律师函中断诉讼时效有哪些用途
律师函具备中断诉讼时效的要紧用途。
依据《中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然而,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假如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诉讼时效就会中断,并重新计算。
1.律师函作为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的一种书面形式,其发送和接收过程均可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
2.在现实日常,很多债务纠纷总是由于债权人未能准时倡导权利或保存有关证据而致使超越诉讼时效,从而丧失胜诉权。
3.律师函的发送,不仅能够作为权利人倡导权利的证据,还可以通过律师的专业常识和优势,帮助债权人搜集和保存有关证据,确保债权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