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迫婚姻能否被视为无效
强迫婚姻是可撤销婚姻而非无效婚姻。受胁迫方有权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婚姻被撤销后自始没办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夫妻权利义务,同居财产先由当事人协议处置,协议不成法院根据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
面对强迫婚姻,建议如下:
1.受胁迫方准时采集胁迫的言语记录、证人证言等有关证据,为后续撤销婚姻提供有力支撑。
2.受胁迫方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尽快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3.对于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存在争议时,可积极与他们协商,协商无果依赖法院公正判决。
2、强迫婚姻下财产分割法律怎么样断定
强迫婚姻是可撤销婚姻。依据《民法典》,受胁迫方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可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若婚姻被撤销,自始无效。对于期间所得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置;协议不成,法院会依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实践中,一般考虑各方对财产的贡献、生活情况等原因。譬如,一方在一同日常投入较多劳动用于购置财产,分割时或许会适合多分。另外,若有证据证明某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应归该方所有。所以,受胁迫方应积极采集财产有关证据,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己权益。
3、强迫婚姻中的财产分割法律怎么样断定
强迫婚姻在法律上属可撤销婚姻。依据《民法典》,受胁迫一方可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或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婚姻被撤销后,自始没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备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对于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量各方对财产的贡献、出资状况等原因。若一方能证明某些财产为其个人财产购置,一般会认定为个人财产;若没办法证明,一般会根据一同财产进行分割,同时会充分考虑受胁迫方为无过错方,给予其适合倾斜。
在探讨强迫婚姻能否被视为无效时,除去确认强迫婚姻本身可被认定无效这一重点问题外,还有一些与之紧密有关的要素需知道。强迫婚姻被认定无效后,涉及到夫妻一同财产的分割问题,一般会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处置。同时,对于因强迫婚姻所生育的子女,抚养权的断定也会充分考虑子女的权益和利益最大化原则。若你对强迫婚姻无效认定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具体问题存在疑惑,或者想进一步知道有关法律程序,不要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会为你精确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