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不包含什么状况
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主要包含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等。不包含以下状况:
结婚以前隐瞒重大疾病:这只不过可撤销婚姻的情形,而非无效情形。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结婚以后感情不和:感情问题不是婚姻无效的范畴,夫妻关系可通过离婚等方法处置,而非宣告婚姻无效。
经济纠纷:经济方面的矛盾与纠纷与婚姻的效力无关,不可以以此认定婚姻无效。
总之,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是明确且特定的,需依据法律规定来判断,不可以随便扩大或曲解。
2、婚姻可撤销的法定情形不涵盖什么状况
依据《民法典》,婚姻可撤销的法定情形仅两种:一是因胁迫结婚,受胁迫一方可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法院撤销;二是一方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自了解或应当了解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请求法院撤销。
此外状况都不涵盖,譬如结婚以前感情基础薄弱、结婚以后发现性格不合、经济条件未达预期等容易见到的婚姻问题,这类并不是法定可撤销婚姻情形。若遇见此类非法定可撤销情形,若想结束婚姻关系,一般需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方法处置。
3、婚姻无效法定情形不涵盖状况法律怎么样界定
依据《民法典》,婚姻无效法定情形为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结婚年龄。若不涵盖这类情形,婚姻一般为有效,但可能存在可撤销婚姻状况。
可撤销婚姻包含两种:一是因胁迫结婚,受胁迫方有权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法院撤销;二是一方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自了解或应当了解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除可撤销情形外,不属婚姻无效法定情形的婚姻在法律上受保护,双方享有夫妻权利并履行义务。若出现纠纷,需结合具体法律规定与实质状况判断权利义务及处置方法。
在探讨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不包含什么状况时,要了解婚姻无效有特定的法定情形,如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等。而除去这类法定情形外,一般没有其他致使婚姻当然无效的状况。但假如存在一些欺诈、胁迫等情形,并不直接致使婚姻无效,而是可能影响婚姻的效力,譬如可撤销婚姻。又或者因感情不和等其他普通纠纷,都不会使婚姻无效。你是不是对婚姻无效的情形及有关问题存在疑问呢?若对于婚姻无效的认定、有关纠纷处置等还有困惑,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