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石峰区区
办理结婚手续:周1、周3、周四全天
办理离婚手续:周五全天
其余时间不办理业务
联系电话:0731-28277596
2、荷塘区
办理结婚手续:周2、周三全天
办理离婚手续:周四全天
其余时间不办理业务
联系电话:0731-28428457
3、芦淞区
办理结婚手续:周二全天,周五上午
办理离婚手续:周四全天
其余时间不办理业务
联系电话:0731-22281610
4、天元区
办理结婚手续:周3、周四全天
办理离婚手续:周四下午
其余时间不办理业务
联系电话:0731-28824379
办理依据
《民法典》《中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结婚登记
1、办理条件和对象
1、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双方需要有一人户口在本区。
2、申请结婚的当事人需要完全自愿,亲自到现场办理登记手续,不许别人代替。
3、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需要达到法定年龄,同时需要遵守当地人民政府拟定的有关计划生育政策。
4、身体健康,不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和暂缓结婚疾病。
2、申报资料
1、双方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集体户口由户口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2、当事人个人档案所在地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婚姻情况证明、;
3、婚前检查报告;
4、离过婚的,还须带离婚证件;
5、丧偶的,由另一方到死亡派出所开具丧偶证明。
办理夫妻关系证明书需知
夫妻双方一块到区登记机关办理,并递交下列资料:
1、曾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查档案出具证明:
2、双方遗失《结婚证》缘由的书面证明,并由单位证实盖章:
3、有效身份证件:
4、2寸双人合影2张或单人1寸照各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