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一同财产概念、特点及范围
所谓夫妻一同财产,是指受国内《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一同拥有或获得的财产。依据《婚姻法》第13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一同财产。所谓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结婚以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期间,这段时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是夫妻一同财产。夫妻对一同所有些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赞同。依据《中国婚姻法》的规定,国内的夫妻一同财产具备以下特点:
1.夫妻一同财产的主体,是具备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成人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与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可以成为夫妻一同财产的主体。2.夫妻一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结婚以前财产不是夫妻一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3.夫妻一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含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含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获得,而不需要对财产实质占有,4.夫妻对一同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夫或妻在处置夫妻一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平时生活需要而处置夫妻一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夫或妻非因平时生活需要对夫妻一同财产作要紧处置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获得一致建议,但凡重大财产问题,未经双方赞同,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处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一同财产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一方或双方获得的财产或收益,具体范围为:1、薪资、奖金,与以薪资、奖金购置的各类动产、不动产。无论夫妻各方收入多寡,有无收入,均不影响他们对财产的共有权。2、从事经营活动的收益。无论从事承包、出租、股份、个体等经营活动的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其生产、经营活动所得收益均为夫妻一同财产。3、常识产权的收益。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创造权、发现权等常识产权获得的相应经济利益,无论权利人是一方或夫妻双方,其收益均是夫妻一同财产。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无论继承人、受赠人是一方或夫妻双方,其继承和受赠所得财产均属夫妻一同财产,但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指明归一方的财产,是该继承人或受赠人个人所有;5、一方一个人财产投资产生的收益。6、双方实质获得或者应当获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双方实质获得或者应当获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成本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