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在证据辩护的维度下对经济犯罪案件中的证据剖析工作的理念与思路进行探讨。文章从证据变化对经济犯罪案件证据辩护的考虑、证据剖析对证据辩护的意义、证据剖析的理念与证据剖析的思路四大多数对经济犯罪案件证据剖析进行论述,旨在凸显证据剖析的辩护价值,并对刑辩律师的证据剖析工作思路提出系统性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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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案件证据剖析之理念
(一)务必换位公诉建议
由于刑事辩护的核心对象是公诉机关的公诉建议,所以辩护的首要条件肯定是深刻理解公诉人的思路和方案的。笔者时常在假想假如同样的案子自己作为公诉人的话需要组织什么证据和怎么样组合现有些全案证据。怎么样换位公诉建议,笔者提出三点考虑模式。
1.紧盯公诉目的
公诉目的是公诉人在起诉书与量刑建议中明确表达的内容,再加上案件的走向与刑事政策,最后确定的公诉目的。简单说可以理解为:罪名+证据+量刑+影响。在这个模型中,罪名是可以变化的,证据总是变化的空间不大,量刑与影响都是在罪名与证据目的达成后的二级目的。假如公诉目的过多关注二级目的,那样非常重要的定罪(罪名)与证据目的大概率要出现疏忽或缺陷。
辩护人,一定是要紧盯全部公诉目的模型的,其中证据是公诉人达成公诉目的的最小变量,也是最可控的变量,更是审察批捕和起诉时最关注的问题,也是辩护人最能形成有效辩护的重点。
2.深入理解公诉
再差的证据也有其公诉的方案和依据,假如确实有明显问题的案件大部分在立案及批捕阶段就得到知道决。假如公诉人在批捕和起诉阶段都没觉得证据存在明显漏洞,那样大概率案件证据在公诉方案内看没足以影响认定的问题。辩护人做证据剖析时第一要全方位考虑公诉人的思路和方案,只有完全理解才大概有机会战胜或改变。
3.模拟公诉证据
无论是在什么阶段,培养习惯去模拟公诉机关对证据罗列组合思维,对于换位公诉、拓展辩护思路有非常大帮助。对于非法筹资或虚开发票类的犯罪,绝大部分案件的证据模型是非常成熟的。譬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几乎每个公诉人都会需要公安机关采集以下基本证据:筹资协议、转款凭据、报案人笔录、筹资项目状况、筹资公司资质。对于大概构成筹资诈骗罪的,还要采集资金挥霍证据和筹资说话的艺术与实质状况不符的证据。在这种证据模型中,对于个案具体证据是不是具备不被公诉人自然归类为犯罪证据、或假如证据不足时公安机关和公诉人会怎么样挖空心思去解决、去补强证据,就算辩护人说没办法排除合理怀疑时还可以反驳说该证据完全符合刑诉法规定,足以证明被告人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二)明确辩护方案
较为全方位的理解了公诉方案后,势必需要完成非常重要的辩护方案拟定。知彼知己中最难的的是知彼,但知彼的价值在于更好的知己。在辩护方案的全局规划下去完成证据剖析总是可以事半功倍。
1.核心目的锁定
结合公诉方案和当事人供述,可以基本锁定核心目的,是剖析证据的证据链闭合程度还是剖析基本事实的证明标准是不是达到,亦或是重点研究关于量刑的证据譬如主从犯、数额认定与立功情节证据。
依据不一样的辩护目的,证据剖析的时间分配和困难预判都有所不同,需要考量是不是需要邀请专家辅导或申请专家证人出庭,或者需要要排除非法证据与调取新证据,综合考量后,辩护方案才能具体拟定。
2.拟定策略剖析策略
依据确定的剖析目的,结合公诉建议及目的,证据剖析分为三种不同方法:
第一种,全案否定:将全部证据体系依据公诉思路进行组合,找出其中漏洞与缺点,对全案证据进行全方位的否定性剖析,总是在做无罪辩护时成效比较明显。
第二种,重点否定:在整个公诉思路中,肯定有核心证据是整个公诉机关的立诉之本,针对重点的证据进行否定性剖析与研究,这应该是最容易见到的证据剖析策略。
第三种,突出怀疑:对全案证据相对充分且没有明显漏洞的状况下,重点对证据的合法性审察的同时,提出现有证据中与案外未获得的证据体现的合理怀疑。
3.客观证据优先
在刑事案件中,特别是经济犯罪案件中,由于时间原因或利益冲突原因,言辞证据的真实性及稳定性愈加影响证据剖析的价值。加上言辞证据制作的各种不好的影响,不少言辞证据仿佛故事一般存在各种版本。事实上,言辞证据,总是都是在客观证据不足的状况下,影响批捕与起诉审察负责人的主要方法,由于人类的大脑优先同意故事,甚至还主动排斥数据和每个专业的常识。
所以,笔者发现依赖客观证据搭建的证据框架更坚固和有依赖,就算是在司法职员更多依赖言辞证据定案的现实状况下也是这样。换个角度看,假如客观的证据都没办法对抗言辞证据的定案必要性,那样言辞证据更没办法解决辩护困境。
4.证明能力前置
探讨证明能力的状况总是都是在法治理念充沛的语境下,司法职员第一要在证明对象的引导下,从纷繁复杂的平时事实材料中,挑选出具备法律意义的事实材料,确保刑事证明沿着正确的方向进行,假如证明基本事实的证据没有或者没进一步采集的空间,刑事证明就不应继续进行下去。[2]这样的情况下,无论是公诉人还是辩护人都需要第一进行证据能力审察,即证据是不是具备作为定案依据的法律资格,包含来源合法、过程合法、结果合法三要点。[3]
在实务中,不少证据其实都不具备证明能力,甚至在刚开始就不应该继续进行下去。证据剖析应当将证据能力作为前置的理念,与严惩犯罪或重事实的证明理念是相冲突的,但肯定更文明和更科学,更符合“审判中心”的需要。
(三)无所不需要其极
在证据剖析的理念中,笔者倡导尽心竭力,将所有些能力及方法全部用于证据剖析,特别是经济犯罪案件的证据剖析。由于经济犯罪案件大多都内容复杂、专业多样、理解困难,所以需要穷尽所有方法。至少,做到以下四点:
1.专业技术辅助
对于涉及金融、财税、技术等专业范围,肯定是需要不怕麻烦和在肯定范围内不计本钱去寻求专业力量辅助的。有了案涉范围专业力量,或有关法律专业的辅助,证据剖析才能形成有价值的成就。
2.人工智能软件提升效率
在可预见的将来,是一个数字化为基本生产力的年代,AI软件的用法对于取证和证据剖析都是高效的保证。笔者预感将来将进入数字证据年代,在各类诉讼中都会受数字化的影响提升诉讼的效率和辩护的困难程度。
3.多样化展示成就
对于剖析的结果,除去用文字和图表等传统方法展示外,还可以使用更多元的方法。图片、视频及可视化的各类方法只须对展示剖析结果有意义的均可进行尝试。
4.不忽略任何规定
这一点应该是证据剖析的基本标准,但对于全方位剖析证据而言是绝对不可以忽略的理念。国内现行的关于刑事诉讼证据的法律法规并不很多,但假如要做好证据剖析,对一条规定的理解和适用不可以仅仅停留在读了或者了解的程度,务必深度理解和考虑。
经济犯罪案件证据剖析之思路
(一)确定辩护方案框架
1.基于侦查(起诉)思路确定辩护思路
在“证据剖析理念”部分已经探讨过基于公诉方案确定辩护方案的必要性,其实对于全部诉讼步骤都需要依据每个阶段的案件状况确定辩护思路,并依据案件新状况调整辩护方案。辩护行为假如脱离辩护方案的指导,那样大概率会使辩护力量没办法集中,方向没办法确定。
辩护前把全案证据和可能存在的证据全部集合,结合法律规定的入罪与出罪规则判断案件基本事实与量刑证据的充分程度,将辩护思路的框架确定后才能力将证据剖析的基本思路确定。
2.确定现有证据对于公诉方案的漏洞和不足
在模拟的公诉方案基础上剖析现有证据,结合法律规定确定证据的漏洞和不足,可以建议办案职员小心逮捕或起诉,也可以建议补充和调整。笔者觉得,辩护并非帮助犯罪嫌疑人逃脱罪责,而是让当事人的权利被最大程度被保护,让判决真的达成罪责刑相适应。建议公诉机关补充证据可能可以让双方确立愈加统一的诉讼目的。
3.确定核心证据的证明能力及证明力找出具备以下证据价值的证据并确定为核心证据:
(1)对于案件的基本事实具备证明用途的证据
(2)被侦查机关觉得可以证明基本事实的证据
(3)对罪名定性法定情节有直接影响的证据
(4)对犯罪主体认定有直接断定价值的证据
(5)对量刑情节有直接证明用途的证据
对以上证据的剖析从法律规定、事实印证、专业常识、商业模式、形式要件与反向证据等各方面进行剖析和研究,从而完成证据剖析的一级任务。
(二)在不同阶段完成对应证据剖析动作
1.立案调查阶段
(1)模拟证据:依据侦查(调查)思路及罪名有关法律法规模拟证据体系和内容,在与办案职员交流信息中获得调整方向和要素。同时考虑是不是需要申请调取证据,或依据之前合法接触证据的内容进行剖析整理。
(2)采集证据:在这个阶段可以同步合法的认知有关证据,还可以申请办案职员补充采集有关证据。这个动作对健全全案证据体系具备要紧用途。
(3)入罪证据:依据法律法规确定核心入罪证据,在入罪证据的研究方面竭尽全力。
(4)辩护证据:假如有机会在这个阶段就介入案件,可以非常不错的剖析和学会辩护功能证据的提交和补充,大概阻止不当立案和羁押。
2.逮捕审察
(1)模拟证据:这个阶段的证据一般都已被扣押和封锁,完全要依据法律经验和碎片信息去剖析模拟批捕阶段的证据,对证据体系进行模拟剖析。
(2)不捕理由:依据法定理由剖析证据中可以证明出罪的可能性或证据的明显漏洞,至少可以证明存在法定不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证据。
(3)剖析建议:依据对模拟证据和不批捕理由进行剖析,制作并向检察院提交证据剖析建议,努力改变在阅卷前的信息不对称。提升证据剖析对证据辩护的价值。
(4)证据模型:针对批捕前侦查工作的初始性,总是未对现行法律对罪名入罪规范进行对照性取证,用涉案罪名的证据模型有益于将将来大概率要进行公诉的检察官对入罪标准的证明标准尽量统一。譬如合同诈骗罪、虚开发票罪与非法筹资犯罪等经济犯罪进行标准化剖析,最高检或最高院的看法也可以在此时融入模型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入罪证据目前需要补充证明非法抵扣税款目的之证据,这一点在有时候会被忽略。
3.起诉审察
(1)完整阅卷:不需多言,将全案证据完整阅读和剖析是第一步。
(2)客观打底:优先进行客观证据的剖析,在客观证据的剖析结论上增加言辞证据的内容和判断言辞证据的真实性。笔者有感,客观证据总是决定了案件辩护的基调。
(3)言辞辅助:用客观证据否定不实的言辞证据,用言辞证据的相互矛盾支持辩护方案,重点关注公诉机关的核心言辞证据。
(4)定性量刑:将证据分为定性证据与量刑证据两类,针对两类证据投入不一样的时间分配和方案。在区别后,大概防止检察机关将量刑证据用来支持定性。
4.庭前筹备
(1)合议庭关注点:在全方位证据剖析的基础上,将证据问题和剖析建议提前与合议庭交流并提交证据剖析报告,获得合议庭关注的重点问题后对证据剖析进行细化和微调。
(2)同步证明标准:在前期诉讼证据剖析基础上与合议庭同步证明标准,不势必改变法官的判决看法,但至少会自洽辩护方案与质证建议。
(3)无罪辩护告知:对于以证据辩护进行的无罪辩护,譬如要提前与合议庭交流,假如要排除非法证据还要提交申请。
(4)提前交流公诉:所有些证据剖析和质证建议笔者习惯与公诉人提前交流同步,防止公诉机关觉得证据突袭。非常重要的是,同步证明体系和目的。
(5)质证建议完备:将所有些证据剖析结果融入质证建议,在庭审策略制作时严格依据证据剖析结果进行。
5.庭审过程
(1)全程打造支点:将证据剖析思路与结果在庭审的每个环节体现,从询问到质证再到辩论,形成证据剖析的庭审呈现。
(2)对应公诉举证:依据公诉人举证的分组和证明目的,结合模拟公诉方案及质证建议,借助剖析结果进行辩护。
(3)展示剖析结论:将证据剖析报告和言辞证据剖析结果全部进行展示,为辩护建议及方案打好基础。
6.庭审之后
(1)提交全部剖析报告:将庭前及庭审中增加的证据剖析报告全部提交,并结合证据剖析及案件事实与法官进行全方位交流及补充庭审遗漏之处。
(2)重点问题专项剖析:针对定性或量刑的重点问题制作专项剖析报告,将要紧的核心证据或重点证据单独提交质证建议与剖析表。
(三)对不相同种类证据的剖析方法
1.客观证据
(1)证明能力:客观证据主如果案件中直接发生的内容与痕迹,第一要剖析是不是具备作为证据证明的能力。刑事证据的法律法规主如果《刑事诉讼法》与《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剖析客观证据是不是具备证明能力。容易见到的影响证据证明能力的点,譬如证据不是法定的七类证据、来源不合法或者没办法与原件核对、证据与案件没有明显关联性、证据明显为伪造的等等。
(2)还原力:客观证据对事实的还原力一般要强于言辞证据,还原力主要和关联性与真实性有关系,传来证据的还原力一定小于原始证据。公诉人和辩护人都是在以证据的还原力构建一个法律事实,大家努力还原无罪或罪轻事实,辩护人一直在维护那个有罪或重罪事实。
(3)证明力:依据刑诉法和司法讲解,对证明力有相对明确的规定。但剖析的时候还是应该将证明力突出,防止合议庭以证明力较低的证据定罪。
(4)专业力:不少专业范围的材料需要专业思维和专业常识讲解,然后再将专业常识翻译成法律语言。譬如涉税犯罪的税务常识,证券犯罪的金融常识,还有信息互联网范围的专业常识。剖析证据专业力,可以将证据中专业内容得以展示,防止由于专业壁垒影响辩护成效。
2.言辞证据
(1)证明能力:言辞证据的证明能力和客观证据有所不同,很多的言辞证据其实是没证明能力的,如《状况说明》,并不是七种法定证据,而且出去说明的主体总是并没证人的资格或都不会出庭质证。还有讯问笔录不少没讯问人签字,或讯问人并无警官证件也是很影响证据的证明能力。
还有目前太多的被告人供述存在诱供和逼供的状况,包含一些变相刑讯逼供的状况没办法证明。即便同步录音录像没办法提供或提供有缺陷也总是没办法真的排除非法证据。国内法院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习惯,而在证据适用中则有着“重证明力、轻证据能力”的惯性思维。[4]这势必让绝大部分法院非常珍惜具备表面还原力的证据,但剖析言辞证据时候大家需要先确定证明能力的问题。
(2)还原力:言辞证据的还原力相对较弱,但公诉机关有时候会还用言辞证据进行还原,辩护人需要剖析证据还原力的缺陷和漏洞,特别是明显与客观证据或其他言辞证据矛盾之处,弱化公诉证据的还原力。
(3)证明力:依据刑诉法和司法讲解,对证明力有相对明确的规定。但剖析的时候还是应该将证明力明显较低的情形突出,譬如紧急利害冲突的证明主体作出的供述,防止合议庭以证明力较低的证据定罪。
(4)专业力:言辞证据的专业力总是需要申请专家证人出庭,至少需要经过专业人士指导后进行剖析。
(四)可视化证据剖析商品实践
(1)证据剖析报告:这是笔者在实践中试着将全案证据,或者要紧核心证据依据客观、言辞;直接、间接;原始、传来;有罪、无罪;定性、量刑的不同分类制作的证据剖析辩护商品,让办案人直观的将证据理论与功能进行区别,特别对于全案几乎都是言辞、间接类证据的案件成效较为明显。
(2)核心证据研究:这个是针对重点证据和核心证据,特别是关系到定性的证据制作的专项研究报告,可以是发票的开具步骤和具体经办人说明,也可以是对审计结果报告的专项证据剖析报告。在刚刚开完庭不久的一块非法筹资案件中,针对公诉机关的核心证据审计结果报告的质证报告还是具备较为明显的成效的。
(3)专业建议报告:针对具体专业问题,可以使用PPT或视频的方法配合,大部分时候对重点问题进行专项讲解和说明即可。
(4)言辞证据比对:这个经常见到,不少辩护人目前都会制作言辞证据对照表以将矛盾点明确呈现。现在可以想到的革新点,只是将原文重点语句或词语突出,或者对多次的笔录进行比对,假如多份笔录时间重复的话可以对时间与询问职员进行比对。
(5)完整质证建议:全案证据的总质证建议和每个证据的质证建议可单独提交公诉机关和合议庭,防止辩护建议被忽略的状况下纸质建议同样被忽略。而且假如内容较多,完全一体出货也会增加阅读的负担而影响要紧信息传达。
(6)配套辩护建议:证据辩护的辩护建议,将证据剖析结论融入,或者说案件辩护词是基于证据剖析而做出的,不再像之前一样证据辩护只不过全案辩护的一部分或一个步骤,不少都是意思意思。
本文在证据辩护的维度下对经济犯罪案件中的证据剖析工作的理念与思路进行探讨。文章从证据变化对经济犯罪案件证据辩护的考虑、证据剖析对证据辩护的意义、证据剖析的理念与证据剖析的思路四大多数对经济犯罪案件证据剖析进行论述,旨在凸显证据剖析的辩护价值,并对刑辩律师的证据剖析工作思路提出系统性考虑。
点击查询:从证据辩护维度浅探经济犯罪案件证据剖析的理念与思路
经济犯罪案件证据剖析之理念
(一)务必换位公诉建议
由于刑事辩护的核心对象是公诉机关的公诉建议,所以辩护的首要条件肯定是深刻理解公诉人的思路和方案的。笔者时常在假想假如同样的案子自己作为公诉人的话需要组织什么证据和怎么样组合现有些全案证据。怎么样换位公诉建议,笔者提出三点考虑模式。
1.紧盯公诉目的
公诉目的是公诉人在起诉书与量刑建议中明确表达的内容,再加上案件的走向与刑事政策,最后确定的公诉目的。简单说可以理解为:罪名+证据+量刑+影响。在这个模型中,罪名是可以变化的,证据总是变化的空间不大,量刑与影响都是在罪名与证据目的达成后的二级目的。假如公诉目的过多关注二级目的,那样非常重要的定罪(罪名)与证据目的大概率要出现疏忽或缺陷。
辩护人,一定是要紧盯全部公诉目的模型的,其中证据是公诉人达成公诉目的的最小变量,也是最可控的变量,更是审察批捕和起诉时最关注的问题,也是辩护人最能形成有效辩护的重点。
2.深入理解公诉
再差的证据也有其公诉的方案和依据,假如确实有明显问题的案件大部分在立案及批捕阶段就得到知道决。假如公诉人在批捕和起诉阶段都没觉得证据存在明显漏洞,那样大概率案件证据在公诉方案内看没足以影响认定的问题。辩护人做证据剖析时第一要全方位考虑公诉人的思路和方案,只有完全理解才大概有机会战胜或改变。
3.模拟公诉证据
无论是在什么阶段,培养习惯去模拟公诉机关对证据罗列组合思维,对于换位公诉、拓展辩护思路有非常大帮助。对于非法筹资或虚开发票类的犯罪,绝大部分案件的证据模型是非常成熟的。譬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几乎每个公诉人都会需要公安机关采集以下基本证据:筹资协议、转款凭据、报案人笔录、筹资项目状况、筹资公司资质。对于大概构成筹资诈骗罪的,还要采集资金挥霍证据和筹资说话的艺术与实质状况不符的证据。在这种证据模型中,对于个案具体证据是不是具备不被公诉人自然归类为犯罪证据、或假如证据不足时公安机关和公诉人会怎么样挖空心思去解决、去补强证据,就算辩护人说没办法排除合理怀疑时还可以反驳说该证据完全符合刑诉法规定,足以证明被告人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二)明确辩护方案
较为全方位的理解了公诉方案后,势必需要完成非常重要的辩护方案拟定。知彼知己中最难的的是知彼,但知彼的价值在于更好的知己。在辩护方案的全局规划下去完成证据剖析总是可以事半功倍。
1.核心目的锁定
结合公诉方案和当事人供述,可以基本锁定核心目的,是剖析证据的证据链闭合程度还是剖析基本事实的证明标准是不是达到,亦或是重点研究关于量刑的证据譬如主从犯、数额认定与立功情节证据。
依据不一样的辩护目的,证据剖析的时间分配和困难预判都有所不同,需要考量是不是需要邀请专家辅导或申请专家证人出庭,或者需要要排除非法证据与调取新证据,综合考量后,辩护方案才能具体拟定。
2.拟定策略剖析策略
依据确定的剖析目的,结合公诉建议及目的,证据剖析分为三种不同方法:
第一种,全案否定:将全部证据体系依据公诉思路进行组合,找出其中漏洞与缺点,对全案证据进行全方位的否定性剖析,总是在做无罪辩护时成效比较明显。
第二种,重点否定:在整个公诉思路中,肯定有核心证据是整个公诉机关的立诉之本,针对重点的证据进行否定性剖析与研究,这应该是最容易见到的证据剖析策略。
第三种,突出怀疑:对全案证据相对充分且没有明显漏洞的状况下,重点对证据的合法性审察的同时,提出现有证据中与案外未获得的证据体现的合理怀疑。
3.客观证据优先
在刑事案件中,特别是经济犯罪案件中,由于时间原因或利益冲突原因,言辞证据的真实性及稳定性愈加影响证据剖析的价值。加上言辞证据制作的各种不好的影响,不少言辞证据仿佛故事一般存在各种版本。事实上,言辞证据,总是都是在客观证据不足的状况下,影响批捕与起诉审察负责人的主要方法,由于人类的大脑优先同意故事,甚至还主动排斥数据和每个专业的常识。
所以,笔者发现依赖客观证据搭建的证据框架更坚固和有依赖,就算是在司法职员更多依赖言辞证据定案的现实状况下也是这样。换个角度看,假如客观的证据都没办法对抗言辞证据的定案必要性,那样言辞证据更没办法解决辩护困境。
4.证明能力前置
探讨证明能力的状况总是都是在法治理念充沛的语境下,司法职员第一要在证明对象的引导下,从纷繁复杂的平时事实材料中,挑选出具备法律意义的事实材料,确保刑事证明沿着正确的方向进行,假如证明基本事实的证据没有或者没进一步采集的空间,刑事证明就不应继续进行下去。[2]这样的情况下,无论是公诉人还是辩护人都需要第一进行证据能力审察,即证据是不是具备作为定案依据的法律资格,包含来源合法、过程合法、结果合法三要点。[3]
在实务中,不少证据其实都不具备证明能力,甚至在刚开始就不应该继续进行下去。证据剖析应当将证据能力作为前置的理念,与严惩犯罪或重事实的证明理念是相冲突的,但肯定更文明和更科学,更符合“审判中心”的需要。
(三)无所不需要其极
在证据剖析的理念中,笔者倡导尽心竭力,将所有些能力及方法全部用于证据剖析,特别是经济犯罪案件的证据剖析。由于经济犯罪案件大多都内容复杂、专业多样、理解困难,所以需要穷尽所有方法。至少,做到以下四点:
1.专业技术辅助
对于涉及金融、财税、技术等专业范围,肯定是需要不怕麻烦和在肯定范围内不计本钱去寻求专业力量辅助的。有了案涉范围专业力量,或有关法律专业的辅助,证据剖析才能形成有价值的成就。
2.人工智能软件提升效率
在可预见的将来,是一个数字化为基本生产力的年代,AI软件的用法对于取证和证据剖析都是高效的保证。笔者预感将来将进入数字证据年代,在各类诉讼中都会受数字化的影响提升诉讼的效率和辩护的困难程度。
3.多样化展示成就
对于剖析的结果,除去用文字和图表等传统方法展示外,还可以使用更多元的方法。图片、视频及可视化的各类方法只须对展示剖析结果有意义的均可进行尝试。
4.不忽略任何规定
这一点应该是证据剖析的基本标准,但对于全方位剖析证据而言是绝对不可以忽略的理念。国内现行的关于刑事诉讼证据的法律法规并不很多,但假如要做好证据剖析,对一条规定的理解和适用不可以仅仅停留在读了或者了解的程度,务必深度理解和考虑。
04
经济犯罪案件证据剖析之思路
(一)确定辩护方案框架
1.基于侦查(起诉)思路确定辩护思路
在“证据剖析理念”部分已经探讨过基于公诉方案确定辩护方案的必要性,其实对于全部诉讼步骤都需要依据每个阶段的案件状况确定辩护思路,并依据案件新状况调整辩护方案。辩护行为假如脱离辩护方案的指导,那样大概率会使辩护力量没办法集中,方向没办法确定。
辩护前把全案证据和可能存在的证据全部集合,结合法律规定的入罪与出罪规则判断案件基本事实与量刑证据的充分程度,将辩护思路的框架确定后才能力将证据剖析的基本思路确定。
2.确定现有证据对于公诉方案的漏洞和不足
在模拟的公诉方案基础上剖析现有证据,结合法律规定确定证据的漏洞和不足,可以建议办案职员小心逮捕或起诉,也可以建议补充和调整。笔者觉得,辩护并非帮助犯罪嫌疑人逃脱罪责,而是让当事人的权利被最大程度被保护,让判决真的达成罪责刑相适应。建议公诉机关补充证据可能可以让双方确立愈加统一的诉讼目的。
3.确定核心证据的证明能力及证明力找出具备以下证据价值的证据并确定为核心证据:
(1)对于案件的基本事实具备证明用途的证据
(2)被侦查机关觉得可以证明基本事实的证据
(3)对罪名定性法定情节有直接影响的证据
(4)对犯罪主体认定有直接断定价值的证据
(5)对量刑情节有直接证明用途的证据
对以上证据的剖析从法律规定、事实印证、专业常识、商业模式、形式要件与反向证据等各方面进行剖析和研究,从而完成证据剖析的一级任务。
(二)在不同阶段完成对应证据剖析动作
1.立案调查阶段
(1)模拟证据:依据侦查(调查)思路及罪名有关法律法规模拟证据体系和内容,在与办案职员交流信息中获得调整方向和要素。同时考虑是不是需要申请调取证据,或依据之前合法接触证据的内容进行剖析整理。
(2)采集证据:在这个阶段可以同步合法的认知有关证据,还可以申请办案职员补充采集有关证据。这个动作对健全全案证据体系具备要紧用途。
(3)入罪证据:依据法律法规确定核心入罪证据,在入罪证据的研究方面竭尽全力。
(4)辩护证据:假如有机会在这个阶段就介入案件,可以非常不错的剖析和学会辩护功能证据的提交和补充,大概阻止不当立案和羁押。
2.逮捕审察
(1)模拟证据:这个阶段的证据一般都已被扣押和封锁,完全要依据法律经验和碎片信息去剖析模拟批捕阶段的证据,对证据体系进行模拟剖析。
(2)不捕理由:依据法定理由剖析证据中可以证明出罪的可能性或证据的明显漏洞,至少可以证明存在法定不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证据。
(3)剖析建议:依据对模拟证据和不批捕理由进行剖析,制作并向检察院提交证据剖析建议,努力改变在阅卷前的信息不对称。提升证据剖析对证据辩护的价值。
(4)证据模型:针对批捕前侦查工作的初始性,总是未对现行法律对罪名入罪规范进行对照性取证,用涉案罪名的证据模型有益于将将来大概率要进行公诉的检察官对入罪标准的证明标准尽量统一。譬如合同诈骗罪、虚开发票罪与非法筹资犯罪等经济犯罪进行标准化剖析,最高检或最高院的看法也可以在此时融入模型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入罪证据目前需要补充证明非法抵扣税款目的之证据,这一点在有时候会被忽略。
3.起诉审察
(1)完整阅卷:不需多言,将全案证据完整阅读和剖析是第一步。
(2)客观打底:优先进行客观证据的剖析,在客观证据的剖析结论上增加言辞证据的内容和判断言辞证据的真实性。笔者有感,客观证据总是决定了案件辩护的基调。
(3)言辞辅助:用客观证据否定不实的言辞证据,用言辞证据的相互矛盾支持辩护方案,重点关注公诉机关的核心言辞证据。
(4)定性量刑:将证据分为定性证据与量刑证据两类,针对两类证据投入不一样的时间分配和方案。在区别后,大概防止检察机关将量刑证据用来支持定性。
4.庭前筹备
(1)合议庭关注点:在全方位证据剖析的基础上,将证据问题和剖析建议提前与合议庭交流并提交证据剖析报告,获得合议庭关注的重点问题后对证据剖析进行细化和微调。
(2)同步证明标准:在前期诉讼证据剖析基础上与合议庭同步证明标准,不势必改变法官的判决看法,但至少会自洽辩护方案与质证建议。
(3)无罪辩护告知:对于以证据辩护进行的无罪辩护,譬如要提前与合议庭交流,假如要排除非法证据还要提交申请。
(4)提前交流公诉:所有些证据剖析和质证建议笔者习惯与公诉人提前交流同步,防止公诉机关觉得证据突袭。非常重要的是,同步证明体系和目的。
(5)质证建议完备:将所有些证据剖析结果融入质证建议,在庭审策略制作时严格依据证据剖析结果进行。
5.庭审过程
(1)全程打造支点:将证据剖析思路与结果在庭审的每个环节体现,从询问到质证再到辩论,形成证据剖析的庭审呈现。
(2)对应公诉举证:依据公诉人举证的分组和证明目的,结合模拟公诉方案及质证建议,借助剖析结果进行辩护。
(3)展示剖析结论:将证据剖析报告和言辞证据剖析结果全部进行展示,为辩护建议及方案打好基础。
6.庭审之后
(1)提交全部剖析报告:将庭前及庭审中增加的证据剖析报告全部提交,并结合证据剖析及案件事实与法官进行全方位交流及补充庭审遗漏之处。
(2)重点问题专项剖析:针对定性或量刑的重点问题制作专项剖析报告,将要紧的核心证据或重点证据单独提交质证建议与剖析表。
(三)对不相同种类证据的剖析方法
1.客观证据
(1)证明能力:客观证据主如果案件中直接发生的内容与痕迹,第一要剖析是不是具备作为证据证明的能力。刑事证据的法律法规主如果《刑事诉讼法》与《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剖析客观证据是不是具备证明能力。容易见到的影响证据证明能力的点,譬如证据不是法定的七类证据、来源不合法或者没办法与原件核对、证据与案件没有明显关联性、证据明显为伪造的等等。
(2)还原力:客观证据对事实的还原力一般要强于言辞证据,还原力主要和关联性与真实性有关系,传来证据的还原力一定小于原始证据。公诉人和辩护人都是在以证据的还原力构建一个法律事实,大家努力还原无罪或罪轻事实,辩护人一直在维护那个有罪或重罪事实。
(3)证明力:依据刑诉法和司法讲解,对证明力有相对明确的规定。但剖析的时候还是应该将证明力突出,防止合议庭以证明力较低的证据定罪。
(4)专业力:不少专业范围的材料需要专业思维和专业常识讲解,然后再将专业常识翻译成法律语言。譬如涉税犯罪的税务常识,证券犯罪的金融常识,还有信息互联网范围的专业常识。剖析证据专业力,可以将证据中专业内容得以展示,防止由于专业壁垒影响辩护成效。
2.言辞证据
(1)证明能力:言辞证据的证明能力和客观证据有所不同,很多的言辞证据其实是没证明能力的,如《状况说明》,并不是七种法定证据,而且出去说明的主体总是并没证人的资格或都不会出庭质证。还有讯问笔录不少没讯问人签字,或讯问人并无警官证件也是很影响证据的证明能力。
还有目前太多的被告人供述存在诱供和逼供的状况,包含一些变相刑讯逼供的状况没办法证明。即便同步录音录像没办法提供或提供有缺陷也总是没办法真的排除非法证据。国内法院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习惯,而在证据适用中则有着“重证明力、轻证据能力”的惯性思维。[4]这势必让绝大部分法院非常珍惜具备表面还原力的证据,但剖析言辞证据时候大家需要先确定证明能力的问题。
(2)还原力:言辞证据的还原力相对较弱,但公诉机关有时候会还用言辞证据进行还原,辩护人需要剖析证据还原力的缺陷和漏洞,特别是明显与客观证据或其他言辞证据矛盾之处,弱化公诉证据的还原力。
(3)证明力:依据刑诉法和司法讲解,对证明力有相对明确的规定。但剖析的时候还是应该将证明力明显较低的情形突出,譬如紧急利害冲突的证明主体作出的供述,防止合议庭以证明力较低的证据定罪。
(4)专业力:言辞证据的专业力总是需要申请专家证人出庭,至少需要经过专业人士指导后进行剖析。
(四)可视化证据剖析商品实践
(1)证据剖析报告:这是笔者在实践中试着将全案证据,或者要紧核心证据依据客观、言辞;直接、间接;原始、传来;有罪、无罪;定性、量刑的不同分类制作的证据剖析辩护商品,让办案人直观的将证据理论与功能进行区别,特别对于全案几乎都是言辞、间接类证据的案件成效较为明显。
(2)核心证据研究:这个是针对重点证据和核心证据,特别是关系到定性的证据制作的专项研究报告,可以是发票的开具步骤和具体经办人说明,也可以是对审计结果报告的专项证据剖析报告。在刚刚开完庭不久的一块非法筹资案件中,针对公诉机关的核心证据审计结果报告的质证报告还是具备较为明显的成效的。
(3)专业建议报告:针对具体专业问题,可以使用PPT或视频的方法配合,大部分时候对重点问题进行专项讲解和说明即可。
(4)言辞证据比对:这个经常见到,不少辩护人目前都会制作言辞证据对照表以将矛盾点明确呈现。现在可以想到的革新点,只是将原文重点语句或词语突出,或者对多次的笔录进行比对,假如多份笔录时间重复的话可以对时间与询问职员进行比对。
(5)完整质证建议:全案证据的总质证建议和每个证据的质证建议可单独提交公诉机关和合议庭,防止辩护建议被忽略的状况下纸质建议同样被忽略。而且假如内容较多,完全一体出货也会增加阅读的负担而影响要紧信息传达。
(6)配套辩护建议:证据辩护的辩护建议,将证据剖析结论融入,或者说案件辩护词是基于证据剖析而做出的,不再像之前一样证据辩护只不过全案辩护的一部分或一个步骤,不少都是意思意思。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刑法(节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