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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婚姻法离婚法规定的离婚诉讼程序

www.njjwfs.com 2025-04-14 婚姻家庭

离婚诉讼是指夫妻中的一方基于法定离婚缘由,向人民法院提起的、由人民法院对婚姻关系的保持与否进行判决的诉讼。

离婚诉讼的手续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察,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假如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A、请求断定离婚的起诉书

B、户口本

C、身份证

D、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察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公告书,你凭立案公告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男方发出传票,需要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公告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调解的结果有3种:

A.经调解后双方想保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B.经调解后,他赞同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置的,则由你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C.经调解后,你仍坚持需要离婚而他不认可的,或双方赞同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置存存在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院以双方感情是不是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其中,《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准予离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A.重婚或有配偶者与别人同居的

B、推行家庭暴力或虐待、丢弃家庭成员的

C.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D.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的

E.其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有关离婚的法律法规: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合处置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需要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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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婚姻家庭 离婚 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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