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承人死亡还能继承吗
继承人死亡后,不可以继续参与继承。这意味着,一旦继承人在被继承人之前过世,他便自动丧失了继承遗产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对此状况有特别规定:
1.若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则由这类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进行代位继承;
2.若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过世,则由这类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所能继承的份额,一般仅限于被代位继承人原本有权继承的部分。
2、已死亡的人是不是有继承权
已死亡的人是没继承权的,继承权是与权利主体紧密相连的,一旦权利主体不复存在,其享有些继承权也随之消失。
1.依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继承的开始时间是被继承人死亡之时,只有此时仍存活的继承人才拥有继承资格。
2.对于已经过世的继承人原本应得的遗产份额,民法典通过代位继承规范进行了妥善处置,即前文提到的子女或兄弟姐妹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的规则。
这一规定确保了遗产可以根据法定程序,在家族内部进行合理分配。
3、孙子能否继承老人的财产
法律快车提醒你,在通常情况下,孙子并不可以直接继承老人的财产,在特定条件下,孙子大概通过遗嘱继承的方法获得老人的财产。
1.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的继承遵循肯定的顺序:第一由配偶、子女、爸爸妈妈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若无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兄弟姐妹、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2.孙子并不在这类法定继承顺序之内,假如老人立有遗嘱,并明确表示将遗产遗赠给孙子,那样孙子就能依据遗嘱继承老人的财产。
3.假如老人与孙子之间存在遗赠扶养协议,孙子也大概在协议约定的条件下获得老人的财产。
综上所述,继承人死亡后一般不可以继续继承,但民法典规定了代位继承规范以处置特殊状况;已死亡的人没继承权;而孙子在通常情况下不可以直接继承老人财产,但大概通过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方法获得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