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自首会减轻自首的罪行吗
特别自首是不会减轻自首的罪行的,但可以减轻刑罚。
1.犯罪职员假如被采取强制手段、是被告人身份或是正在服刑的罪犯,并且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学会的本人其他罪行,这种行为被视为自首,且特别自首的状况下,是可以减轻处罚的。
2.这里的“其他罪行”指的是与司法机关已学会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行为。
3.假如供述的是同种罪行,但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若供述的同种罪行较重,一般也应当从轻处罚。
4.但应该注意的是,假如司法机关已经学会了犯罪人的其他罪行,只不过向犯罪嫌疑人核实有关状况,这并不构成自首。
2、特别自首与一般自首不同
找法网提醒你,特别自首与一般自首的主要不同体目前适用对象和适用条件上。
1.适用对象的特殊性:一般自首适用于所有犯罪人,不论其是不是被采取强制手段或正在服刑。而特别自首则只适用于已被采取强制手段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
2.适用条件的特殊性:一般自最重要求犯罪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我们的罪行。而特别自首则需要犯罪人在被采取强制手段或正在服刑期间,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学会的本人其他罪行。
特别自首与一般自首哪个更轻
在判断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什么判得更轻时,大家需要考虑刑法的规定与具体案件的状况。
1.一般自首,即普通自首,是犯罪分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对于成立一般自首的犯罪人,刑法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罪行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2.特别自首,亦称“准自首”“余罪自首”,是被采取强制手段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学会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