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认可离婚不出庭可以判离婚吗
一方不认可离婚且不出庭,法院可以判决离婚。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假如被告拒不出庭,法院并不会因此妨碍离婚程序的进行。
1.具体而言,当被告拒不接收法院的传票,或早已失踪下落不明时,法院可以采取通知送达程序来完成对被告的公告义务。
2.通知送达60日的通知期满,即使被告未出庭应诉,法院也有权依据现有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缺席判决。
2、离婚起诉的法院选择
找法网提醒,离婚起诉的法院选择,一般应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状况下的例外规定。
1.当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越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时,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越一年的,由被告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常常居住地的,则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假如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假如被告具备特定状况,如不在中国范围内居住、下落不明、被劳动教养或被监禁等,则由原告住所地或原告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离婚的详细步骤
起诉离婚的详细步骤包含起诉阶段、答辩阶段和开庭审理阶段。
1.在起诉阶段,原告需要筹备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与引起感情破裂的重要原因的证据材料等。
2.进入答辩阶段后,人民法院将在决定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3.开庭审理阶段将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在这一阶段,法院将审察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并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