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办入职计算薪资吗
未办入职,但职员已经与劳动单位打造劳动关系的,应当计算并发放薪资。《劳动法》明确规定,薪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且不能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薪资。
这意味着,只须职员事实上已经开始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无论是不是办理了正式的入职手续,用人单位都有义务支付相应的薪资。
2、未入职前的培训有薪资吗
在未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前参加的培训,一般是不计算薪资的。这是由于,在这个阶段,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尚未打造正式的劳动关系。
1.一旦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入职培训的有关内容,那样用人单位就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来向参加培训的职员支付薪资。
2.假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成本,并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双方还可以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与相应的违约责任。
但这样的情况下支付的并不是单纯的薪资,而是与培训和服务期有关的成本。
3、未办入职薪资支付法律规定
法律快车提醒,关于未办入职薪资支付的问题,国内《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均有明确规定。
1.《劳动法》第五十条指出薪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且不能克扣或者无故拖欠。
2.《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进一步规定了劳动者在试用期的薪资标准,即不能低于本单位相同职位最低档薪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薪资的百分之八十,同时也不能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薪资标准。
这类规定为劳动者在未办入职但已实质工作的状况下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确保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