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的职责应当包含那几个方面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的职责应当包含:
1.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2.向继承人报告遗产状况;
3.采取必要手段预防遗产毁损、灭失;
4.处置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5.根据遗嘱或者根据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状况;
(三)采取必要手段预防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置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根据遗嘱或者根据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推行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2、遗产管理人由哪个担任
依据国内《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继承开始将来,遗产管理人可以由继承人一同担任,或由被继承生活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或由继承人推选的人担任,或由遗嘱实行人担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实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遗嘱实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准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一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舍弃继承的,由被继承生活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3、遗产管理人不履行职责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你,遗产管理人不履行相应的职责,导致遗产损毁或者继承人利益损失的,遗产继承人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条
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