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内异地就诊住院报销几成
广东内异地就诊住院报销的比率,依据参保职员的具体状况和就诊地的医疗保险政策而定,以广州为例:
1.在职职工普通门诊在基层医疗机构为80%,推行基药规范且零差率销售的甲类药品为88%。
2.退休职工普通门诊在基层医疗机构为85%,推行基药规范且零差率销售的甲类药品为93.5%。
3.其他。
2、广东异地就诊报销范围及标准
法律快车提醒你,广东异地就诊报销服务范围主要涵盖异地居住、驻外工作(学习)达6个月以上的职员与因病转外就诊的职员。
报销标准方面,异地就诊职员将根据参保地规定的起付线、支付比率、最高支付限额与广东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等享受医保待遇。
3、广东异地就诊成本支付方法
广东异地就诊成本支付方法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参保职员转外就诊发生的医疗费,一般需要先由本人垫付。在结算时,符合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成本由个人负担肯定比率(如10%),其余部分按有关规定支付。
2.参保职员转外就诊发生的医疗成本,在治疗终结后需凭有关材料(如转入医疗机构的收费票据、成本总清单、疾病证明或出院小结、转外就诊建议书与本人社会保障卡)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结算。
3.参保职员转外就诊期间跨医疗保险年度发生的医疗成本,需要按年度结清医疗费并分别开具收费票据、分别打印成本清单,按不同医疗保险年度进行结算。
4.参保职员未经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核准,擅自到外地就诊发生的医疗成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这一规定强调了异地就诊的规范性和审批步骤的重要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