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别人尚未着手实行不法侵害,行为人预先加以打击,是“事先防卫”。
如甲、乙在激烈争吵之后,甲看见乙扛着锄头朝他家走来,便绕到乙的背后,一石头将它砸伤或砸死。乙朝他家走来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有不法侵害的意思,来打架滋事,但乙还在路上,尚未开始推行伤害行为,不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甲是事先防卫,不成立正当防卫。另一种可能是乙根本无不法侵害的意思,不过是路过而已,那样,甲是假想防卫。中国律师网 > 律师入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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