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想要追收国外欠款,在经过双方协商之后,他们还是不愿的给的,那样就只能采取法律渠道,直接提起诉讼解决。不过,如果使用诉讼方法解决的,由于是跨国的纠纷,所以有的没打过国际诉讼的人就不了解需不需要找律师参与。
事实上,对于债务追讨纠纷,一般找不找律师参加诉讼是个人的自由,不会太强制的。但对于企业在国外追收欠款的,向当地法院起诉了之后,需无需律师的参与就未必。譬如在德国,对于债务纠纷,就有需要要由州法院处置的案件当事人需要聘请律师做代理人,当事人我们的任何单独行为是不被法院承认的。
如果没律师参与的话,那样走国际贸易诉讼的,需要走下面几个步骤:
1、先去提起诉讼
就是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向其觉得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根据各国法律的规定,法院决定受理诉讼将来,会将诉状副本送达给每个被告,并限时被告提出答辩状。
2、筹备答辩和请求
实质中,被告一旦向法院就起诉事情做了实质性的答辩,就表示同意了法院的管辖权,日后就不能再以此法院无管辖权为由提出抗辩。
3、提证据保全程序
就是对于所有与案件有关的证据,若日后有灭失、湮没或难于用之虞时,一方当事人可在起诉前或起诉后向法院提出申请,需要法院采取必要手段予以保全。
4、提供诉讼证据
但凡诉讼当事人想要证明他在诉讼中所倡导的事实或需要,都需要第一提出证据予以证明,而证据包含人证、物证、书证、鉴别、勘验笔录等。
5、进行保全手段
为预防被告隐匿、变卖或转移财产,使原告日后得到胜诉时一无所获,使得法院的判决无从强制实行,那样就要准时申请保全程序。
6、进入案件审理
根据选择的管辖的法院,确定具体的审理和答辩。
7、裁判和上诉
在法院作出第一审判决之后,如果有不服的,那样就能准时去上诉。
8、国际司法帮助及对外国法院判决的实行
关于承认和实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各国在国内法和有关的国际条款中都有具体的规定。
除去国内法的规定以外,各国为了保证本国法院的判决能在外国得到承认和实行,还签订了一些关于实行外国判决的双边协定和多边公约。
在两国没签订司法帮助条款的状况,一国的民事判决,能否在另一国得到实行,主要取决于两国之间的关系。从原则上说,任何国家都没需要实行外国法院判决的义务。但假如两国之间关系好,也可以参考具体状况提供适合的帮助。
另外,一般涉外的民事诉讼案件,耗时较长,假如有专业律师的参与,就会更容易拿回欠款。如果身边没适合的律师,那样还建议可以点击右边立即找个认可的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