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姻案件:每件50-300元,超越20万元的部分收0.5%;
2、侵害人身权案件:每件100-500元,超越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收1%;超越10万元的部分收0.5%;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50-100元;
4、劳动争议案件:每件10元;
5、常识产权纠纷案件:每件500-1000元,存在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标准;
6、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根据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最高低于30万元;
7、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100元;
8、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
9、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50-100元;
10、财产案件收费:
1、1万元以下:50元:
2、1-10万元:标的额x2.5%-200元;
3、10-20万元:标的额x2%+300元;
4、20-50万元:标的额x1.5%+1300元;
5、50-100万:标的额x1%+3800元;
6、100-200万元:标的额x0.9%+4800元;
7、200-500万元:标的额x0.8%+6800元;
8、500-1000万元:标的额x0.7%+11800元;
9、1000-2000万元:标的额x0.6%+21800元;
10、2000万元以上:标的额x0.5%+41800元。
十1、案件实行费:
1、没实行金额或者价额:每件50元至500元;
2、实行金额低于1万元:每件50元;
3、超越1万元至50万元:实行金额x1.5%-100元;
4、超越50万元至500万元:实行金额x1%+2400元;
5、超越500万元至1000万元:实行金额x0.5%+27400元;
6、超越1000万元:实行金额x0.1%+67400元。
十2、保全费:
1、财产数额低于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每件30元;
2、超越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1%;
3、超越10万元的部分:0.5%,但最多低于5000元。
十3、申请支付令:按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十4、申请公示催告:每件交纳100元;
十5、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每件交纳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