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包是法律明文禁止的行为,转包人与实质施工人签订的建筑工程转包合同,会被依法认定为无效。在转包合同无效后,工程款怎么样结算涉及到发包人、承包人及实质施工人三者,以致时常发生纠纷。
1、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工程款结算
一般情况下,工程转包没发生纠纷时,在工程完工后,发包人都会根据将相应的工程款支付给承包人。
但因工程转包发生纠纷,工程转包合同被依法认定为无效时,承包人不能需要发包人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也不能需要发包人支付相应的人工费、管理费等本钱支出。由于承包人没实质的履行合同,且转包行为违法,所以承包人不可以因非法转包行为获利,实则发包人不需要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2、承包人与实质施工人之间的工程款结算
依据合同法规定,在转包合同无效,当事人应当互相返还各自财产。但因建筑工程的特殊性,若客观上严格适用返还财产的规定,势必使工程丧失其功用价值,也进一步扩大了双方的经济损失。因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使用方法律问题的讲解》的规定,已完成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实质施工人可以参照合同约定需要承包人支付相应的工程款。
3、发包人与实质施工人的工程款结算
当承包人出现资信情况恶化、破产、法人主体资格消灭等情形时,实质施工人可以参考上述司法讲解,在已完成建筑工程水平经验收合格的状况下,需要发包人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但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质施工人承担责任。
应该注意的是,依据讲解规定,在工程转包合同无效时,已完成工程水平经验收不合格或经修复后验收不合格的,发包人可以不付工程款,已付款的,可需要返还。
在实践中,非法转包的状况下,工程款结算涉及的三个主体,状况复杂,委托办案资深的建筑工程律师帮助处置,总是可以追偿到最大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