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病二次报销到哪儿
大病二次报销一般需要在当地的医疗保险部门或社保中心进行。
所谓“二次报销”,是针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农合居民的一项政策,当居民去年看病产生高额成本时,除去正常的医疗保险报销外,还可以第三享受大病保险的报销,且没封顶线。
这项政策事实上是补充医保的一种形式,旨在进一步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因此,大病二次报销的具体办理地址,即医疗保险部门或社保中心,是负责处置这种报销事宜的官方机构。
2、大病二次报销详细步骤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大病二次报销的详细步骤包含以下几个步骤:
1.门诊、急诊成本报销:第一,需要确认个人一年内的门诊、急诊成本是不是达到了大额医疗互助的起付线。对于在职职工,起付线金额为2000元,退休职员为1300元。
2.住院成本报销:住院成本的报销步骤中,初次用基本医保支付住院成本时,起付线金额均为1300元。对于后续的住院成本,起付标准按50%确定,即650元。
3.超出最高支付限额的成本报销:若参保职员的住院成本超出了基本医保的最高支付限额,超出部分的成本将按大额医疗互助的有关标准报销,即由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
3、大病二次报销需筹备什么资料
1.在办理大病二次报销时,需要筹备以下资料:享受二次补助职员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的本市银行卡或存折的原件及复印件。
2.若本人没办法亲自办理,还需提供代办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这类资料是办理大病二次报销必须具备的材料,务必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筹备好这类资料后,即可前往当地医疗保险部门或社保中心进行报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