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解能否确认优先受偿权
调解作为一种解决民事纠纷的方法,调解确实不可以确认优先受偿权。由于法院调解本质上是一种调解活动,而非审判活动。它不拥有对实体权利作出判决的权力,因此没办法对优先受偿权等具体权利进行确认。
法律快车提醒,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就争议事情进行协商,并尝试达成和解协议,但该协议并不拥有直接确认权利的法律效力。
2、法院调解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法院调解的原则是指导调解活动和达成调解协议的基本准则。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调解应当遵循以下两个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自愿原则是法院调解的基石,它需要调解工作和调解协议的达成都需要以双方当事人的完全自愿为首要条件。这包含程序上的自愿和实体上的自愿。
程序上的自愿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调解方法解决纠纷。实体上的自愿则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且协议内容需要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愿。
2.合法原则。合法原则需要法院主持的调解活动和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内容需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同时,应当注意自愿与合法的关系,即虽然调解需要自愿,但自愿达成的协议并不等于都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