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标公示期间质疑的步骤是什么
在中标公示期间,若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或招标过程存在异议和质疑,其步骤如下:
1.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异议或质疑材料,招标人接到这类材料后,应立即履行接收手续。招标人应向投标人书面出具接收证明,或在投标人提供的回执上签字确认,以此作为正式接收质疑的开始。
这一步骤确保了投标人的质疑得到了招标人的正式认同,为后续的处置步骤奠定了基础。
2.招标人应主动、耐心地向投标人澄清、说明有关状况。大部分状况下,异议和质疑总是来自于投标人对招标过程或结果的不知道或误解。
因此,法律快车提醒,招标人有责任提供全方位的信息,帮助投标人消除误解,理解招标过程和结果的合理性。
2、质疑接收与澄清说明规定
在质疑接收阶段,招标人除去履行正式的接收手续外,还需遵循肯定的规定来处置投标人的质疑。这类规定旨在确保质疑处置的公正性、透明性和高效性。
1.招标人应付投标人的质疑进行认真审察,核实其提出的问题是不是确实存在。若经审察确认问题存在,招标人应采取手段予以纠正,并回话投标人。纠正手段可能包含重新审察投标文件、调整评标结果等。
若问题核实后损害了投标人的利益、违反了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的规定,但招标人已经没办法纠正的,招标人应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状况,以便行政监督部门介入处置。
2.在澄清说明阶段,招标人应确保提供的信息准确、全方位,防止产生新的误解。若投标人对澄清说明仍有疑问,招标人应耐心解答,直至投标人完全理解。
3、质疑回话与纠错公示步骤
对于投标人的质疑,招标人需在适当的时间内作出书面回话。
1.政府采购项目的质疑回话时间一般限定在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这一时间限制确保了质疑处置的准时性,能够帮助维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2.在回话中,招标人应详细说明处置结果和依据,确保回话内容明确、准确。若经审察确认存在评标错误或中标结果需要纠正的,招标人应准时公示纠正后的中标结果。
3.若行政监督部门对招标项目的中标结果实行备案或审批管理,招标人还需将评标委员会建议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或审批。这一步骤确保了招标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能够帮助维护公共利益和市场秩序。
4.在得到行政监督部门的批准或备案后,招标人方可正式回话投标人,并公示纠正后的中标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