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应遵循什么原则:
A.协商处置原则。夫妻一同财产属夫妻一同所有些财产,当事人双方有完全的处分权。因而此次民法典在修改时,特别强调了当事人对一同财产的自主处置权,即对夫妻一同财产,第一由双方自由协商处置;双方在处置财产时有充分的自主权;双方的协商处置结果具备优先性。
B.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在分割夫妻一同财产时,假如双方当事人达不成协议,应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之所以要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主如果基于妇女和儿童一般情形下处于相对弱者地位,在经济上需要适合照顾。
C.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对因重婚、一方有第三者、虐待或伤害配偶或配偶直系长辈等而起诉离婚的案件,除去分清是非,严肃处置以外,在调解或判决离婚时,财产分割要适合照顾无过错的一方。照顾数目的多少,可依据一同财产的具体状况而定,以不影响有过错的一方的基本生活为限。
D.有利生产、便捷生活原则。分割财产时不只应该注意财产的价格,还应该注意用效益,对生产工具等物品,应尽量分给需要一方或可以充分发挥该项物品效能的一方。
E.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别人利益的原则。当事人双方不能在分割财产时侵犯别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