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精神损失费男方能要吗
女方提出离婚时,男方一般不可以需要精神损失费。假如存在法定赔偿情形,这一规则会有所例外。
1.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当女方存在重婚、与别人同居、推行家庭暴力、虐待、丢弃家庭成员等情形,并因此致使双方离婚时,男方作为无过错方,是可以请求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的。
2.这里的法律依据是《中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它详细列出了致使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五种情形。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讲解(一)》第八十六条也进一步明确了损害赔偿包含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2、男方需要离婚女方需赔偿吗
对于“男方需要离婚女方需赔偿吗”的问题,答案是在正常状况下,离婚是没赔偿的。
1.只有当女方存在重大过错,如重婚、与别人同居、推行家庭暴力与虐待、丢弃家庭成员等,并因此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对男方导致财产或者精神损失时,男适才可以需要女方赔偿。
2.这一规定同样来自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讲解(一)》第九十条还规定,假如夫妻双方都存在上述过错情形,那样一方或者双方向他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
女方怀孕期间能否需要离婚
找法网提醒,针对“女方怀孕期间能否需要离婚”的情境,答案是女方在怀孕期间是可以需要离婚的。
1.《民法典》明确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虽然原则上男方不能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是不受这一限制的。这一规定是为了保护女方的特殊利益。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也详细说明了这一规定,并指出人民法院觉得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情形。
3.第一千零八十三条和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还分别规定了离结婚以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程序与爸爸妈妈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爸爸妈妈离婚而消除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