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能撤销吗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是不是能撤销,主要取决于几个重点原因:是不是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形,与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
依据《中国民法典》第151条的规定,假如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或其他致使协议内容不公平的状况,当事人有权请求撤销该协议中的财产分割部分。
除此之外,假如财产分割的内容显失公平,也会构成撤销的原因。
然而,撤销请求需要在肯定的时效内提出。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当事人需要在离婚协议生效后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诉讼。
假如超越这一时限,除非有特殊状况,不然一般不予受理。
除此之外,还应该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一旦被撤销,或许会影响到双方及子女的合法权益,因此法院在处置这种案件时会很小心。
比如,假如撤销会对债权人的权益导致损害,债权人也会有权请求撤销。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在特定条件下是可以撤销的,但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假如当事人觉得我们的权益遭到侵害,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