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地子女不赡养爸爸妈妈怎么样起诉他们
外地子女不赡养爸爸妈妈,起诉他们的步骤具体如下:
1.需要写作一份追索赡养费的起诉状,明确列出原告的基本信息、被告(即不赡养子女的名字、关系等详细情况)、诉讼请求(比如,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原告的赡养费,并明确每月应支付的金额)与事实与理由。
2.在事实与理由部分,应详细讲解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具体状况,包含但不限于子女拒绝提供经济支持、街拍顾等。
3.完成起诉状的写作后,下面需要采集有关证据,以证明子女确实没履行赡养义务,这类证据可以包含:
书证(如银行转账记录、医疗成本单据等显示子女未承担经济责任的证据);
物证(如爸爸妈妈生活困顿的照片、视频等);
证人证言(如邻居、亲友等能证明子女不赡养事实的证言)等。
4.证据采集完毕后,需将它大全成证据清单,并与起诉状一块提交给子女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5.假如子女分散在不同地方,为便捷诉讼,也可以选择向爸爸妈妈所在地的法院起诉,法院将依法受理案件,并安排庭审,以裁决子女是不是应履行赡养义务。
2、起诉不赡养子女需什么证据
起诉不赡养子女时,为了确保诉讼的成功,需要提供充分且有力的证据。这类证据主要包含以下几类:
1.书证:如银行流水、医疗成本单据、赡养协议(假如有些话)等,这类可以直观展示子女是不是在经济上支持了爸爸妈妈。
2.物证:如爸爸妈妈生活情况的照片、视频等,这类可以反映爸爸妈妈的生活情况与子女是不是提供了必要的照顾。
3.证人证言:邻居、亲友等可以证明子女不赡养事实的证言,这类证言可以增加证据的可信度。
4.其他证据:如子女的书面或口头承诺(录音、录像等)、社区或有关部门的调解记录等,这类也可以作为辅助证据。
采集证据时,应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防止伪造或篡改证据。同时,也应该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3、不赡养爸爸妈妈的法律规定
关于不赡养爸爸妈妈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的是《中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1.依据《中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的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少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爸爸妈妈,有需要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这一规定明确了子女对爸爸妈妈的赡养义务,与爸爸妈妈在特定状况下需要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2.法律还规定了经济上供养的具体需要,即有扶养能力的成年子女在爸爸妈妈无经济收入或经济收入不足以保持当地最低生活需要时,要为老年人提供必需的赡养成本。
3.假如子女和爸爸妈妈一同居住,子女还应当为爸爸妈妈提供必要的衣、食、住、行方面的条件;对于不可以或不愿与爸爸妈妈一同生活的子女,则应当为爸爸妈妈提供必要的赡养成本。
法律快车提醒你,这类法律规定旨在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可以得到子女的照顾和支持。
4.对于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法律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并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来维护老年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