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2年十月7日中午和傍晚,被告人吴某珍两次在余某华经营的餐馆吃饭并喝酒。
20时30分许,吴某珍向余某华借车并驾驶余某华夫妇的小型轿车回家。行至半路时碰撞到路上行人,事故导致3人死亡、2人受伤及汽车损毁的紧急后果。
经测试,吴某珍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88.31mg/100ml,经交警部门认定,吴某珍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吴某珍通过家属赔偿受害方30万元,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受害方18万元。
法院审理尤溪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觉得,吴某珍在驾驶机动车过程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导致3人死亡、2人受伤及汽车损毁的紧急后果,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综合考虑吴某珍的犯罪事实、情节与对社会的害处程度,并结合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在本案中的过错程度,依法判处吴某珍有期徒刑六年,并赔偿受害方230万余元;判决余某华赔偿受害方65万余元;判决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受害方医疗成本1.6万余元。
法官说法
日常,出借汽车导致交通事故的例子并不在少数,本案中余某华明知吴某珍饮酒仍将汽车出借,对事故发生具备肯定过错,故而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机动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在出借汽车时务必尽到审察义务。不能将汽车出借给饮酒、未获得驾驶资格等依法不可以驾驶机动车辆的职员,切勿心存侥幸,以为一时驾驶不重要。道路安全无小事,依法安全、文明驾驶,既是对别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也是对自己和家人负责。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