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中国律师网

中国律师网 > 律师入门 >

涉台离婚案

www.v-rules.com 2025-04-30 婚姻家庭


家住广东梅州的女子何飞燕漂亮活泼,她向往美好的物质享受和生活前景。初,未婚的她经人介绍,结识了来自台湾的李明先生。介绍人只说李明条件非常不错,经济宽裕,飞燕嫁过去一定享福。飞燕听了非常认可,她期待着一桩花好月圆的两岸姻缘的到来。就如此,当年3月,相交不深的二人在梅州登记结婚。4月份飞燕跟随李明到了台湾,才发现事情完全不是她原本知道的那样。第一,李明已经50岁,足足比她年长22岁,“老夫少妻”的生活让她感觉非常不适应;再者,二人之前生活环境不同,没一点一同语言,结婚以后常常吵架。最让飞燕失望的是,她本以为嫁到台湾能改变经济条件,哪个了解台湾的生活与国内没什么两样,不见得有多好,老公的薪资收入也不高,生活开支紧吧吧的,连安身立命的房屋都已经抵押给银行,与介绍人所说的相去甚远。对此,阿燕有一种让人骗的感觉,原来的开朗活泼没了,加上水土不服,身体不好一直生病。更让阿燕不堪忍受的是,李明素质低下,脾气暴躁,常常喝酒闹事,三天两头无故打、骂飞燕;道德还极其败坏,常常采取卑劣的方法,对阿燕进行肉体和精神上的折磨,限制飞燕与别人交往和向家打电话。,因为没办法忍受李明的非人折磨,飞燕借故回到了国内。,何飞燕以李明结婚以前紧急隐瞒了事实,是让人骗婚,而且两性生活不协调,没经济地位,遭到暴力虐待、生活受限制等为由向法院起诉,需要离婚。李明答辩觉得没有骗婚事实,是何飞燕自愿结婚的,自己也没用暴力,个人不认可离婚。但假如何飞燕坚决需要离婚,想服从法院判决。


案经法院审理觉得,原、被告双方经人介绍认识,结婚以前相互知道少,缺少感情基础,结婚以后双方因年龄相差较大、生活环境不同而产生矛盾,一同生活的时间只有半年,此后便两地分居。综合本案全部状况,认定原告何飞燕与被告李明夫妻感情已破裂,因而判决准予离婚。法院判决后,原、被告双方均服从判决,没提出上诉。

?

文书推荐:离婚诉讼答辩状??《民法典》离婚协议书??净身出户离婚协议书健全版??离婚民事起诉状样书??

Tags: 婚姻家庭 涉外婚姻 涉外婚姻案例

热点排行
热门推荐
热门城市
安徽 北京 北海 长春 长沙 成都 大连 东莞 大理 福建 福州 广东 广西 贵州 贵阳 广州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合肥 杭州 吉林 江苏 江西 昆明律师 辽宁 兰州 宁夏 南京 南宁 青海 上海 山西 山东 四川 陕西 沈阳 苏州 深圳 天津 唐山 无锡 威海 武汉 厦门 西安 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