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所得税中赡养老人分摊方法如何选择
在个人所得税中,对于赡养老人的成本扣除,假如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其与兄弟姐妹需要一同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方法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1.均摊方法意味着所有兄弟姐妹平分这2000元的额度;
2.约定分摊则是兄弟姐妹之间自行商定各自分摊的额度,但每个人分摊的额度不可以超越每月1000元;
3.指定分摊则是被赡养人(即年满60岁的爸爸妈妈或子女均已过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有权指定每一个子女分摊的额度。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无论是约定分摊还是指定分摊,都需要签订书面分摊协议,并且指定分摊的优先级高于约定分摊。一旦确定了分摊方法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是不可以变更的。
2、赡养老人扣除时间规定
法律快车提醒,关于赡养老人的扣除时间,可以直接回答:享受扣除的时间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1.只须被赡养人达到60岁的年龄门槛,其子女就能开始享受个税中的赡养老人成本扣除。
2.扣除将一直持续到赡养义务终止,譬如被赡养人过世或者子女丧失赡养能力等。
这一规定旨在确保子女在爸爸妈妈年老时可以承担起赡养责任,同时也体现了国家对老年生活活的关怀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