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中国民法典(草案)》将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这意味着,新中国首部民法典马上问世,大家每一个人的生活都将因这部法典的诞生而被深刻改变。
那样,民法后面多了一个“典”意味着什么?这部法典为何对每一个人都这样要紧?从今天起新闻频道将推出“打开民法典草案”系列报道,先来认识一下民法典跟大家每一个人有什么关系。
每一个人的每项权利在时时刻刻都遭到民法的保护,颁布民法典,标志着国内依法保护民事权利将进入全新的“民法典年代”。新编纂的民法典草案共7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与附则,共1260条,创下新中国立法史的新纪录。
民法典正式推行后,现行的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留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将同时废止。
在新编纂的民法典草案中,“平等”与“保护”是贯穿一直的立法精神。如强化对胎儿利益的保护,减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标准,宣示对弱势群体的特殊保护,规定成年监护规范,增设专章规定居住权,以满足特定人群的居住需要等等。
除此之外,民法典草案适应年代进步的需要,回话了当今社会的现实需要。比如,民法典草案单独设立人格权编,突出保护人民的名誉权、隐私权等要紧权利,不止是国内民事立法的一次重大革新,更蕴含着对人民权利的充分尊重和保护。针对网络和云数据等技术进步带来的侵害个人信息现象,民法典草案规定了个人信息的保护规则,还初次将数据、互联网虚拟财产纳入保护范围。
近年来,高空抛物坠物事件酿成的惨剧屡次发生,民法典草案新增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并细化各方责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法学院教授王利明:进入到新年代将来,人民群众他们的物质生活质量已经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对民主法治,对于人格尊严的保护,对环境的保护等等,对于社会的公平正义提出了更多的需要,所以如何可以来充分达成保障人民群众美好幸福生活,所以这就需要大家要颁布一部民法典,体现了民法典与时俱进,彰显了它的这种年代性的特点。
民法典编纂:中国立法史上的里程碑
编纂一部符合国内国情的民法典,这是几代中国人的夙愿。
民法典的编纂与颁布,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一座里程碑,也是达成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大举措。
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拟定一部民法典,国内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和2001年四次启动民法拟定工作,都因种种缘由没获得实质成就,因此采取了先拟定民事单行法的方法。
历经多年努力,国内已经拟定了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收留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一系列民事法律,为编纂民法典奠定了规范基础、实践基础和理论基础。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大家目前进行的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五次民法典的起草工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全方位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这个决定中间,郑重地写下了“编纂民法典”这5个字,这就正式启动了。
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立法任务。依据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明确了“两步走”的编纂工作计划。
2017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民法总则,于当年十月1日正式推行,这标志着民法典的编纂迈出了重点的第一步。
2018年8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民法典各分编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民法典编纂迈出了第二步。
此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各分编草案进行了拆分审议。各分编草案均已完成了两次审议,其中,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侵权责任编三个分编草案完成了三次审议。每次审议修改都要聚焦立法中的难题热门问题,广泛听取各方面建议和建议。
据统计,自2018年8月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常委会审议到今天,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七次公布各分编及民法典草案,累计收到人提出的条建议建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在民法典编纂的过程中间,常委会每审议一次,都会当令公布全民征求建议稿,就审议完了,立刻就会公布全民征求建议稿,这是做什么的?可以给所有人民一个参与民法典编纂,建言献策,表达自己建议和倡导,这种民主参与的机会。
2019年12月,由民法总则和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合并而成的《中国民法典(草案)》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将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从人类以往的历史来看,所有那些具备世界性影响的法典的颁布,需要要有强有力的政治保障,这一点是至关要紧的。这是一个要紧的政治决断,党中央高度看重民法典的编纂工作,这就为民法典的编纂工作可以顺利推进,可以说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专家表示,民法典作为“民事权利的宣言书”,是公民私权保护的基本依据,也将成为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紧规范基础。
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法学院教授王利明:为何说民法典就是一部私权保障的宣言书?只有充分保护了私权,大家说才能全方位达成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维护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同时它也有益于规范公权,由于私权保护好了,它事实上也为公权的规范确定了一系列的行为标准和依据。
民法典不止是法律条文的汇编,更是民族精神和年代精神的立法表达,反映了一个民族对一系列重点问题的基本立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那些具备世界性影响的法典,一般都是在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处在上升期的时候拟定出来的。这个缘由就是处在上升期的国家,处在上升期的民族,他们才大概凝聚对人类所面对的这类基本怎么看的相应的共识。
民法典总则编:民法典的开篇与统领
民法典草案由总则编和6个分编构成,2017年十月1日,民法总则正式推行,它既是民法典的开篇,也标志着中国的民法典年代真的来了。
民法典草案将民法总则纳入总则编,基本维持民法总则的结构和内容不变。总则编是民法典的总纲,规定了民事活动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则,统领民法典其他6个分编。总则编中有不少内容跟大家生活密切,一块儿看一下。
胎儿有继承、同意赠与权利
一个胎儿还没出生,爸爸就过世了,那样这个胎儿有没继承爸爸财产的权利?日常,涉及胎儿利益保护的状况愈加多。总则编草案中增加了对胎儿利益的保护,规定:“涉及遗产继承、同意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备民事权利能力;但,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没有。”这意味着,胎儿也可以继承遗产或者同意赠与。
健全监护规范
针对现行监护规范存在的突出问题,总则编草案对监护规范作了健全,明确了爸爸妈妈子女间的抚养、赡养等义务,扩大了被监护人的范围,强化了政府的监护职能,并就监护人的确定、监护职责的履行、撤销监护等规范作出明确规定。
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伴随网络的飞速发展,个人信息被随便侵犯、采集、交易的状况日益突出,总则编草案中新增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得别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获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能非法采集、用、加工、传输别人个人信息,不能非法交易、提供或者公开别人个人信息。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有些达不到动用刑法去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由于犯罪构成它是有犯罪构成要件的,需要是比较严格的,所以有些时候个人信息的泄露达不到那个程度如何解决?你可以用民法的方法去寻求救济,所以它构成一个立体和综合的一个对个人信息的保护的法网。
未成年遭性侵十八岁后仍可诉
日常,一些未成年人遭性侵案件中,因未成年人心智尚未完全成熟,甚至很多未成年人不敢通过法律寻求保护。等到成年后,再去寻求法律救济,却总是已超越诉讼时效。为此,总则编草案中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从而有益于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在其成年后通过法律渠道倡导我们的权利。
免除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
近年来,因诚信缺失和保障不力,不敢见义勇为、不敢做好人困扰着大家,不要让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一直是公众的强烈呼声。针对现在见义勇为引发纠纷的实质,总则编草案中将见义勇为的行为通过法律形式予以鼓励和保护。规定:
因自愿推行紧急救助行为导致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因保护别人民事权益使自己遭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合补偿。
没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合补偿。
总则编草案对现行的民法通则进行了补充、健全和进步。比如,民法通则中对民法的基本原则仅归为一条,总则编草案确立了“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守法与公序良俗、绿色”共六项民法基本原则;结合司法实践经验,将民法通则规定的2年普通诉讼时效延长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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