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步骤大致包含起诉、调解、开庭、判决四个部分,一次诉讼大概需要六个月左右的时间出结果。根据现在的司法实践,除非有特殊理由不然法院在首次起诉离婚时一般不判离,需要在首次出判决六个月后第三起诉离婚。
起诉阶段,需要当事人到法院递交材料立案或者网上立案。这里就有两个问题,一是到什么法院起诉,二是递交什么材料。到那个法院起诉使用方法律人的语言说,就是判断什么法院有管辖权,通常来讲要到他们户籍地所在法院起诉离婚,或者到他们常常居住地起诉离婚。递交的材料包含起诉书、我们的身份证、结婚证、子女的出生证等等。
起诉通过法院审核后,法院会安排时间先进行调解问话,假如双方想调解就能调解结案,出调解书载明离婚。假如双方调解不了,就进入正式的庭审程序。
进入庭审程序,法院通过开庭审理,双方都要对是不是继续婚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表明态度并举证,法院审理后会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院以双方感情是不是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其中,《民法典》1079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需要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假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别人同居;(二)推行家庭暴力或者虐待、丢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结婚以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第三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