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偷偷抱来养的孩子如何上户口
偷偷抱来养的孩子,上户口的步骤如下:
1.当事人应前往自己或配偶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孩子的户口。
2.在申报过程中,需遵循派出所员工的具体需要来办理有关手续。
3.若他们无理由拒不办理,当事人有多种渠道可以维权,包含向当地的政府信访局(或者市长信箱)反映状况,或到当地法院起诉当地有关部门行政不作为,还可以打电话寻求当地大众媒体的关注。
2、私抱养孩子上户口需什么材料?
1.对于私自抱养的孩子上户口,所需材料主要包含收留人的书面申请、身份证、户口簿,与民政部门批办的《收留证》(假如存在合法收留关系的话)。
2.对于没有合法收留关系的状况,虽然上户口过程可能更为复杂,但仍然可以申报,只不过需要额外注意一些事情。
3.假如收留的是查找不到生爸爸妈妈的弃婴,还需要提供无利害关系的二位见证人证实捡拾弃婴经过的证明。这类材料是办理私抱养孩子上户口的基本需要。
3、私抱养孩子不符合收留条件如何解决?
1.假如私抱养孩子不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收留条件,如收留人无子女、有扶养教育收留人的能力、年满三十周岁以上的需要,或者被收留人不是丧失爸爸妈妈的孤儿、查找不到生身爸爸妈妈的弃婴、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等状况,那样原则上应当将孩子送交社会福利院。
2.假如收留人坚持个人收留行为,且需要为被收留人申请办理户口的,根据《中国户口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仍然可以准予办理。
法律快车提醒,在此过程中,受理民警需要与申请人见面,核实状况,并认真如实填写《入户审批表》。
3.对于不符合收留条件但坚持收留的家庭,应当知道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孩子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