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异地能办理么
起诉离婚是可以在异地办理的。若选择起诉离婚,即当双方都长期在外地居住时,可以向被告的常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来办理离婚。
1.具体而言,依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越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越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则由被告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若被告没常常居住地,则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这里的“住所地”指的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而“常常居住地”则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公民住院就诊的地方除外)。
2、异地起诉离婚所需材料
找法网提醒,异地起诉离婚时,需要筹备以下材料:
1.必须具备材料:
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毕后即归还原告。
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以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构出具的婚姻情况证明。
夫妻一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财产明细可在开庭时提交。
有子女的还需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如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需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2.其他材料:
结婚以后夫妻感情变化及引起离婚缘由的证明材料。
夫妻关系近况的证明材料。
双方经济情况的证明材料,包含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
需要他们给予经济帮助的,应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情况的证明。
需要经济补偿的,需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需要他们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应提供他们重婚、与别人同居、推行家庭暴力、虐待、丢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