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员遭遇医疗事故能否索要误工费
退休职员在遭遇医疗事故时是不是能索要误工费,主要取决于其是不是有固定收入或从事工作并因此获得收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使用方法律若干问题的讲解》第20条规定,假如受害人有固定收入,其误工费应根据实质降低的收入计算;假如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则按其近期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具体到退休职员,假如他们在事故发生时仍然有工作并且因此有收入,即便已经退休,他们也可以倡导误工费。这是由于退休并不等同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停止所有经济活动。假如退休职员可以我搜索到的资料证明他们因工作而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那样他们在医疗事故中因此而产生的误工损失应当得到赔偿。
比如,有案例显示,一位年逾七旬的退休老人虽然已超越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因为他一直在做工并有相对固定的收入,因此法院支持其误工费的赔偿请求。除此之外,即便是全职退休老人,假如他们在事故发生前有固定收入,也应予以赔偿。
总结来讲,退休职员在遭遇医疗事故时,假如能证明自己因工作而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是可以索要误工费的。这一点在多个法律讲解和实质案例中得到了支持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