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病救助在哪儿办理步骤
大病救助的办理步骤为:
1.向户口所在地或街道社保所提出书面申请,这一步骤是启动整个救助程序的重点。
这意味着救助对象需要明确我们的户籍所在地或目前居住地的社保所,并向其提交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病情诊断、医疗成本等有关证明材料的书面申请。
2.在救助对象提交申请后,街道社保所将承担起初步审核和转交申请材料的责任。
(1)他们会仔细审察救助对象提交的各项材料,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将这类材料连同申请一块上报到乡镇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2)这一环节体现了政府层级间的协作与分工,确保了救助申请的顺畅流转。
3.乡镇民政部门在收到街道社保所转交的申请材料后,将进行更为细致的审核。
他们会对救助对象的家庭经济情况、病情紧急程度与医疗成本支出状况进行综合评估,以确定其是不是符合大病救助的条件。
4.审核通过后,乡镇民政部门会将申请材料上报到区县民政局进行核准。区县民政局作为最后的审批机构,将依据救助对象的实质状况,根据既定的比率给予相应的医疗救助。
2、大病救助的办理对象
法律快车提醒你,大病救助的办理对象包含:
1.低保对象,这种类型的人群因收入较低,生活困难,符合大病救助的基本条件。
2.特困供养职员,包含农村五保对象、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没办法定赡(抚)扶养人的职员等,他们生活无依无靠,需要社会救助。
3.低收入家庭成员,尤其是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病人、重度残疾人等,他们因收入有限,很难承担高额医疗成本。
4.因病致贫家庭重病病人,指因医疗成本支出超越家庭负担能力,致使基本生活出现紧急困难家庭中的重病病人。
5.其他特殊困难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