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在婚姻法中算什么
现在婚姻法已经失效,在《民法典》及其实践中,彩礼是一种基于当地风俗习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行为。
1.假如婚姻目的达成,即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一同生活,那样这种赠与行为就有效存在,彩礼归受赠人(一般是女方)所有。
2.应该注意的是,《民法典》明确禁止包办、交易婚姻和其他干预婚姻自由的行为,同时也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这意味着,彩礼的给付应当是自愿的,而不应成为婚姻自由的障碍或负担。
2、民法典怎么样规定彩礼
找法网提醒,《民法典》对彩礼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1.《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包办、交易婚姻和其他干预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婚姻自由,预防彩礼成为婚姻自由的障碍。
2.司法讲解还规定了彩礼返还的情形。当事人请求返还根据风俗给付的彩礼的,假如查明是以下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一同生活的;
结婚以前给付并致使给付生活活困难的。
彩礼返还的情形有什么
彩礼返还的情形主要包含以下几种:
1.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因为婚姻目的未能达成,彩礼应当予以返还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一同生活的。假如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并未一同生活,那样彩礼也应当予以返还。
3.结婚以前给付并致使给付生活活困难的。假如结婚以前给付彩礼致使给付生活活困难,那样在离婚时,给付人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还有一些具体的返还规定。比如,因给付彩礼一方是什么原因致使婚约解除的,返还彩礼的数额可依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情况等原因酌情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