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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赠与“第三者”财产,配偶有权需要返还

www.tlffgw.com 2025-02-11 婚姻家庭

案情介绍:原告王某某与被告马某某于2005年登记结婚。2021年3月,被告马某某与被告李某某通过聊天软件相识,并进步成情人关系。2021年4月至2022年7月期间,马某某通过微信和银行转账方法赠与李某某钱款合计137233元。原告起诉请求确认马某某向李某某的赠与行为无效,并需要李某某返还钱款。

法院审理: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觉得,马某某在已婚状况下,又与李某某不正当交往并赠与很多钱款,其行为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伤害了原告感情,不利于家庭和谐稳定,遂依法判决马某某的赠与行为无效,并判令被告李某某将137233元返还原告。

律师说法:本案是人民法院依法保障夫妻一同财产,主张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的典型案例。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有关爱。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一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本案中,一方为维系与婚外异性的不正当关系,将大额一同财产赠与第三者,侵害了其配偶的合法权益,其赠与行为应当被认定为无效。本案的依法审理,维护了无过错配偶的合法财产权益,有益于树立正确婚姻观念,引领文明家庭风尚。

Tags: 婚姻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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