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必要要有一个月的冷静期吗
依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那一天开始算起,在往后的三十天时间内,假如其中任何一方不想要离婚了,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请求。
并且,前面所说的这三十天期限届满之后,紧接着的三十天之内,夫妻双方需要得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假如没去申请领取,那就被视为自动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一般来说,离婚这件事一般是要有一个月的冷静期的。
这一规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预防夫妻仅仅由于一时的冲动就选择离婚,能给双方提供更多的时间与机会,让他们可以冷静地去考虑婚姻关系,对于维护家庭的稳定与和谐有着尤为重要的意义。
不过,若是通过诉讼离婚的方法来解除婚姻关系,那就没有所谓的冷静期这个问题,直接根据诉讼程序来进行处置。
2、离婚冷静期内反悔会有如何法律后果
在离婚冷静期内反悔,具备明确法律后果。依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持有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存联联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未一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也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即反悔后,双方婚姻关系继续存续。
3、离婚冷静期内一方反悔如何解决
在离婚冷静期内一方反悔,其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持有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存联联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未一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也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当探讨离婚必要要有一个月的冷静期吗这个问题时,要了解这一个月冷静期主如果针对协议离婚设置的。在这以外,诉讼离婚并不受此冷静期限制。而且,在冷静期内,假如有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但如果冷静期届满后,双方未去申请离婚证,同样视为撤回。同时,冷静期也会带来一些财产变动、子女心理等方面的新问题。如果你对离婚冷静期具体操作、冷静期内财产处置与子女安排等还有很多疑问,快点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