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种状况被视作事实婚姻而非重婚行为
事实婚姻的打造需要满足的认定条件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一同生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讲解》第七条
未依据第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一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需要离婚的,应当不同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公布推行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置。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公布推行将来,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讲解第三条规定处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需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2、事实婚姻离婚财产分配法律规定
找法网提醒你,事实婚姻离婚财产分配同样适用于法定婚姻财产分割方法。
1.双方有婚姻财产约定的,以双方约定为准。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了财产分割一致的,以协商结果为准。假如双方没婚姻财产约定或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分割,此时,一般会根据平均分割的原则进行分割。
2.结婚以前财产是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一同财产。离结婚以后一般归个人所有。结结婚以后对结婚以前财产归属有约定的根据约定处置。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哪个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置。结婚以前个人财产在结婚以后一同日常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需要以夫妻一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事实婚姻的认定应该注意那些问题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别人以夫妻名义一同生活,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须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一同生活,虽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业已构成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备婚姻的目的和一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不是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男女关系在内容上的要紧不同。由于,所有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备婚姻的目的和一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备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只内在具备两性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男女关系在形式上的要紧不同。所有违法的男女关系和行为,均不具备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备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不同的主要标志。在国内,不论当事人是不是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没有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