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事实婚姻的的离婚财产如何进行分割
无事实婚姻的的离婚财产进行分割的方法按解除同居关系解决如下: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根据以下原则分割。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
2.同居后一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获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3.同居后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
4.同居后的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置。
5.因人身关系获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
6.继受获得的财产归继受获得人所有。但交易、互易、博彩获得的财产,当以原始资本所有人为产权人。
7.个人所有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8.因一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一同的债权、债务。
2、离婚案件财产纠纷的审理期限
假如适用的是普通程序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判决,由于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假如适用的是浅易程序,则会在三个月内判决。
找法网提醒你,依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状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浅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状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离婚财产的划分原则是什么
离婚财产的划分原则有:
1.男女平等原则;
2.有益于生活,便捷生活原则;
3.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4.权利不能滥用原则;
5.倾向无过错方原则。
《中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一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具体状况,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些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