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新冠”疫情期间,劳动关系能否解除?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察看期间,与其他因政府推行隔离手段或采取其他紧急手段致使不可以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用人单位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对不愿复工的职工,经劝导无效或以其他非正当理由拒绝返岗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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