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要的手续步骤是确定管辖法院、筹备材料、提交材料、法院审察材料、缴纳成本、送达传票、庭前调解、开庭审理、判决。夫妻双方没办法就离婚达成一致建议时,一方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法请求判决离婚,这一过程被叫做“起诉离婚”。
步骤1、确定管辖法院
通常情况下,起诉离婚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常常居住地不同的,由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假如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越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越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常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步骤2、筹备材料
1、离婚起诉状:需明确原被告的基本信息,包含名字、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方法等;明确讲解诉讼请求,如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并详细讲解事实与理由;列出证据和证据来源;注明起诉时所递交人民法院的名字、具状人及起诉时间等内容。
2、双方结婚证:证明双方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
3、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证明自己的身份信息和户籍状况。
4、子女的户口簿或出生证明:假如有子女,需要提供有关证明,以便处置子女抚养问题。
5、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长期分居的证明、家庭暴力的证据、他们出轨的证据等。
6、证明家庭财产情况的证据:如房地产证明、汽车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等,用于夫妻一同财产的分割。
步骤3、法院立案
1、提交材料:携带筹备好的材料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窗口,向员工提交立案材料,并填写立案登记表。
2、审察材料:法院会对材料进行初步审察,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会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公告书。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需要,法院会告知需要补充或修正的内容。
3、缴纳成本:根据法院公告缴纳案件受理费,离婚案件诉讼费,法院以件收取,每件50到300元。假如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低于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越20万元的部分,一般根据标的额的0.5%交纳。
步骤4、法院审理
1、送达传票:法院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需要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公告原告到庭参诉。
2、庭前调解:在离婚案件中,法院都会先行进行调解。调解的结果有三种状况:经调解后双方想保持婚姻的,则由原告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经调解后,被告赞同离婚请求,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置的,则由原告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经调解后,原告仍坚持需要离婚而被告不认可的,或双方赞同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置存存在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3、开庭审理:假如案子调解不成功,法院会将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起诉状、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之后公告开庭时间,当事人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可以陈述我们的看法,提供证据,法院也会询问有关状况。
步骤5、判决
法院依据庭审状况和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判决。判决结果包含是不是准予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法院会将判决书送达给双方当事人,告知判决结果和履行期限等。假如对判决结果不认可,可以在法按期限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所以,起诉离婚需要筹备起诉状、采集有关证据、筹备身份证明和婚姻关系证明等手续,并遵循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法院决定是不是受理、法院安排开庭、法院审理和判决等步骤。在整个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尊重法律程序和法院裁决,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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