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姻存续期间男方胡吃海喝欠的钱女方得还款吗
婚姻存续期间男方过度消费产生的债务,是不是需要女方一同承担偿还责任?
当涉及到老公欠债问题时,老婆并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以下是可能出现的两种状况讲解:
第一种状况是若夫妇之前已经就婚姻中的财产问题达成明确共识,约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是各方单独所有,那样在此首要条件下,假如老公有债务问题,则应由其自行承担和清偿;另一种状况,如夫妇事先并未做具体约定,那样通常来讲,若婚内老公所负债务被用于家庭共有事务,那样该项债务将被视为夫妇共有些债务,老婆也需要负责进行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一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一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平时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是夫妻一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平时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是夫妻一同债务;但,债权人可以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一同生活、一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一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婚姻存续期间可以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吗
下面给你详细介绍关于婚姻存续期间是不是能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与婚姻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种类。
第一,针对第一个问题,回话是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大家没办法启动损害赔偿诉讼程序。
然而,当离婚成为不可防止的事实出现之后,无过失方可以针对以下几种状况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诉讼:
(一)重婚事件;
(二)与第三人维持不正当的同居关系;
(三)推行紧急的家庭暴力;
(四)长期对配偶进行虐待或丢弃;
(五)具备其他足以影响婚姻关系稳定的重大过错行为。
下面,大家来探讨在婚姻关系中可能涉及到的损害赔偿种类。
具体而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两个方面:
1.人身损害赔偿:
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假设一方当事人对其配偶推行了暴力行为,致使另一方受伤并因此引发人身损害,那样在决定离婚之时,无过失方有权提出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申请。
2.精神损害赔偿:
若因一方当事人存在诸如重婚、与第三人维持不正当的同居关系、推行家庭暴力、丢弃或虐待配偶等重大过错行为而致使婚姻关系走向崩溃,那样在此种情形下,无过失方不只有权向法院提交离婚申请,还可同步提出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别人同居;
(三)推行家庭暴力;
(四)虐待、丢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3、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如何判
在婚姻关系延续期间的债务归属判断上,需要依据实质情况进行全方位考虑。总的来讲,夫妻一同承担的债务一般被觉得是他们一同负责处置。假如这类债务是为了达成家庭平时生活或者一同拓展业务活动而产生的,那样它们一般会被确觉得是夫妻一同债务范畴。然而,假如一方当事人借取的债务远超越了满足家庭平时生活需要的金额,除非债权人可以提供充分证据表明这笔债务事实上是用于家庭一同生活、一同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一同意愿的表达,不然它将被视为个人债务。此外,当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达成共识并明确规定其所有权归各自所有时,任何一方在外面所欠下的债务,只须相他们知道这个约定,就应该用他或她我们的个人财产来偿还。
关于老公欠债,老婆未必需承担还款责任。若夫妻结婚以前或结婚以后有明确的财产约定,如财产各自所有,则老公的债务应由其个人承担。反之,若无特别约定,且老公所欠债务用于家庭一同事务,则该债务视为夫妻一同债务,老婆也需承担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