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保险理赔是指保险汽车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及交通事故处置等有关规定,确定保险责任、核定损失、履行赔付义务的工作过程。中国人保在处置汽车保险案件的基本工作步骤是同意报案、指导顾客填写《出险公告书》、查抄保险单、立案、现场查勘与调查、审核责任、定损价格、赔款理算、核赔审批、赔付归档等步骤。除此之外依据损失状况、案件的难易程度、双方保险状况,中国人保还提供了浅易赔案、互碰赔案、通赔案件等便捷顾客的处置程序。
在中国人保投保的汽车,不论是在投保地出险,还是在外地出险,汽车的被保险人或司乘职员应保护现场以利于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处置和保险人查勘定损;积极抢救伤员及财产,预防扩大事故损失和增加好友员伤亡;同时立即向出险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
汽车出险后的具体操作是什么样的:
1、准时进行出险公告。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准时采取适当的、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手段,预防或者降低损失,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拨打电话报案。防止因损失没办法确定或扩大的损失部分得不到赔偿。
2.帮助查勘。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帮助保险人进行现场查勘。
3.会同检验,确定损失。
因保险事故损毁的财产,应当尽可能修复,维修前应当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维修项目、方法和成本。不然,保险人有网站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4.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有关成本单据、保险汽车行驶证和发生事故时驾驶员员的驾照,并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有关的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5.引起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准时书面公告保险人。
保险公司是如何进行损失核定的?
损失核定是指保险理赔职员会同事故车方及事故有关当事人依据保险单、条约、法规和各类标准,通过平等协商进一步确定事故汽车及有关的财产的损失,核定事故中职员伤亡的成本,与进行损余物资作价处置等事情的工作。一般按核定损失的内容分为:汽车定损、确定职员伤亡成本、确定其他财产损失、确定施救成本和残值处置五个方面。
理赔出现争议怎么样处置?
因履行保险合同发生争议的,第一应当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可进行投诉
假如协商不成的,再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当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