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聘请律师的七大误区
作者:**汇锦律师事务所周-涛律师
误区1、只看律所知名度和装修
有些当事人在聘请律师的时候,只重视律师事务所的知名度和写字楼的装修是不是高端气派,而忽略了对具体承办自己案件的律师的考察和辨别。再好的所,也难免会有“南-郭先生”;而知名度普通的所,也会有精明能干的好律师。律师在哪儿写诉状和代理词并无关紧要,要紧的是写的是什么。
误区2、年龄老的律师一定比年龄轻的律师好
老律师固然有老律师的优势,执业时间比较长,经验比较丰富,是当事人信任老律师的主要原因。但这更不是绝对的,有的律师虽然领取律师证的时间较长,但实质办案的数目并不多。因此,年龄与律师的实质办案经验之间并没直接势必的关系。另外,年轻律师也有他们的优势。精力充沛、反应机敏,学习同意新事务的能力比较强,加上几年时间的历练,年轻律师中也是人才辈出。
误区3、敢拍胸部的律师是好律师
有些当事人,总喜欢问“我这个案件的胜诉率有多少”。而每每遇见敢拍胸部的律师包揽诉讼,吹嘘我们的胜诉率有多高,当事人就彻底被“征服”了。但总是案件的结果一出来,当事人方如梦初醒,原来那些口头吹嘘的东西根本就靠不住。其实,当事人只须冷静地想一想就会了解,案件的胜败由多种原因决定,在办理过程中更是充满了各种意料之外的变数,结局又岂是什么个人能说了算?而胜诉率更是无从考究的一个东西,假如为了所谓的胜诉率,岂不是没律师想承办那些极具争议和挑战性的疑难案件了吗?
误区4、和法院有关系的律师是好律师
有些当事人觉得律师必须要和法院有关系,才能办好我们的案子。别的不说,就以上海为例,法官素质总的来讲还是比较高的,无论是职业操守还是专业水平。特别是近年来,各地法院都不同程度地加大了对法官队伍的整治和建设,法官的待遇不断提升,法官的职业门槛也愈加高。过去那种办人情案,关系案的状况已有所改变,不少法院都拟定了错案追究规范。试问,现在的法官又有几个敢拿我们的“乌纱帽”开玩笑呢?更何况,一个法院有数10、数百名法官,这个律师又如何可以那样凑巧就遇见他“有关系”的法官来承办这个案件呢?
误区5、学历高的律师是好律师
众所周之,律师是一个很看重实践经验和操作方法的职业。在天分、理论水平以外,一个好律师还需要拥有娴熟的办案技能和方法。因此,一个有博士头衔的律师未必在法律技能和实战经验上就肯定高过一个本科律师。
误区6、熟人介绍的律师是好律师
有些当事人别的不信,就信亲朋熟人介绍。按理说口碑相传应该是靠得住的,可目前杀熟的状况各行都有。有当事人就过去给我抱怨“熟人介绍的律师,一是代理费不好意思谈;二是办得好还无所谓,假如办不好,碍着朋友的面子,连句埋怨都不好讲。”
误区7、广告多的律师是好律师
不是有句广告词叫“不信广告,信疗效”吗。因此,广告只不过帮助当事人获得一个接触知道律师的机会,而具体的甄别判断还要靠当事人自己睁大眼睛。毕竟,你所需要的是一个能真的为你解决困难麻烦的具备真本事的律师,可不象看广告买盒牙膏那样简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