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桂价费〔2013〕4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司法厅关于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推行方法》的公告
各市、县物价局、司法局:
经充分听取各方面建议,大家对自治区物价局、司法厅联合下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推行方法》进行了修订。在此基础上,拟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推行方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行。
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司法厅
8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推行方法
第一条为规范我区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进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国家进步和改革委员会、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方法》等有关规定,拟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在我区行政地区内登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
律师事务所异地提供法律服务,可以实行本方法或者提供法律服务所在地的收费规定,具体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大内部管理,减少法律服务本钱,为委托人提供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官方报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官方报价:
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实行政府官方报价的律师服务怎么收费由自治区物价局会同自治区司法厅拟定。律师事务所应在规定的收费幅度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怎么收费。
第七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收费,其具体收费方法和怎么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原因:
耗费的工作时间;
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和需要律师的人数;
当地社会经济进步情况和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律师事务所、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律师事务所、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第八条律师服务收费可以参考不一样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率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法。具体收费方法,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率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第九条计时收费根据一名律师办理法律事务的计费工作时间确定,办理法律事务需要一名以上律师的,可按律师实质所需的工作时间确定。
计费工作时间是律师办理法律事务的实质工作时间,包含律师向委托人知道案情、调查取证、查阅案卷、起草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件,会见被限制人身自由的职员、出庭、参与调解和办理其它有关的法律事务的时间。律师出席法庭的计浪费时间间按实质出席时间的两倍计算;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时花费在旅途的时间和复印案卷材料时间,以实质所用时间的一半计时。使用计时收费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工作清单。委托人也可以与律师事务所协商,对计费工作时间进行包干。
律师个人的计时怎么收费由各律师事务所依据律师的执业年限、服务能力、社会信誉等原因确定,并在律师事务所内张榜公布。
第十条风险代理是指律师事务所受理业务时,在合同中约定律师服务费与服务结果挂钩,承担可能很难足额收取服务成本的风险,先期委派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行为。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具体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法、怎么收费或比率与违约责任等。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能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第十一条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官方报价后仍需要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婚姻、继承案件;
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第十二条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与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第十三条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怎么收费后想协商收费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协商收费。实行协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特别收费条约或协议,明确委托人已被告知怎么收费并经确认案件重大、复杂、疑难,与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数额等。
第十四条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实行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自治区司法行政部门拟定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方法和怎么收费。
第十五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在业务接待场合或收费地址显眼的地方公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方法和怎么收费等有关政策依据,自觉同意社会监督。
第十六条律师事务所在同意委托时,应当向委托人介绍收费方法及收费计算方法,双方协商统一后,再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约。
收费合同或收费条约应当包含:收费项目、怎么收费、争议标的、收费方法、收费数额、付款和结算方法、争议解决方法等内容。
第十七条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后,不能单方变更收费项目或者提升收费数额。确需变更的,律师事务所需要事先征得委托人的书面赞同。
第十八条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别费、公证费和查档费、资料复印费等,不是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第十九条律师事务所需要预收办案差旅费的,可以协商选择使用成本包干或报销实质支出两种结算方法。
律师事务所需要预收办案差旅费,应当向委托人提供成本概算,经协商一致,由双方签字确认。确需变更成本概算的,律师事务所需要事先征得委托人的书面赞同。
第二十条结算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有关成本时,律师事务所应当向委托人提供代其支付的成本和办案差旅费清单及有效凭证。不可以提供有效凭证的部分,委托人可以不予支付。双方协商一致使用成本包干方法结算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成本和办案差旅费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此外,律师事务所及承办律师不能以任何名义向委托人收取其他成本。
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应当向委托人出具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
第二十二条因律师过错或其无正当理由需要终止委托关系的,或因委托人过错或其无正当理由需要终止委托关系的,有关成本的退补和赔偿事宜,依据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委托代理合同约定的收费条约处置,没约定的,依据《合同法》的原则处置。
第二十三条律师事务所同意指派承方法律援助案件,不能向受援人收取任何成本。
对于经济确有困难,但不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公民,律师事务所可以酌情减收或免收律师服务费。
第二十四条因律师服务收费发生争议的,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律师协会、与司法行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调解处置,也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到当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并同意价格主管部门组织的年度收费审验。
第二十六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加大对律师事务所收费及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
在检查中发现律师事务所有价格违法行为的,由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推行行政处罚;对违反《律师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方法》的行为,由司法行政部门依法推行行政处罚。
第二十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觉得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存在价格违法行为,可以通过电话、来访、函件等形式,向价格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或者律师协会举报、投诉。
第二十八条本方法由自治区物价局会同自治区司法厅负责讲解。
第二十九条本方法自1日起实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方法不符的,一律废止,以本方法为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服务怎么收费
1、本怎么收费为政府官方报价。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官方报价:
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2、律师事务所应在规定的政府官方报价浮动幅度范围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怎么收费。
3、计时收费
适用范围:全部律师服务事情
怎么收费:200-元/小时
计时收费的时间确定,根据《广西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推行方法》第九条相应规定实行。
4、计件收费
适用范围: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怎么收费:
1、刑事案件:
侦查阶段:-15000元
审察起诉阶段:-15000元
审判阶段:
基层法院审理的案件,——20000元/件;
中级法院审理的案件,3000——35000元/件;
高级法院审理的案件,8000——50000元/件;
最高法院审理的案件,30000——150000元/件。
刑事自诉、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列标准实行。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参照上述怎么收费收取,也可选择按比率收费,由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
不涉及财产:1000-10000元/件
5、按比率收费
适用范围: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
怎么收费:
由律师事务所和当事人协商,按下列费率分段累计收取律师服务费,最高不能超越规定的收费比率。
争议标的收费比率
10万元以下的费率为5%
每件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10-50万元费率为4.5%
50-100万元费率为4%
100-500万元费率为3%
500万元-1000万元费率为2%
1000万元以上费率为1%
6、代理民事、行政案件申诉的收费,根据本标准代理民事、行政案件的收费规定;代理刑事案件申诉的收费,根据本标准代理刑事案件的收费规定。
7、律师事务所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能向受援人收取任何成本。
8、对于经济确有困难,但又不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城市居民,如因公受损害请求赔偿的,请求赡养、扶养、抚养而生活确有困难的,请求劳动保险金、抚恤金、救济金、劳工赔偿金与其他特殊状况无力负担律师服务费的,律师事务所应该酌情减收或免收律师服务费;对非城市居民可按规定的怎么收费下浮40%收取。
9、属国家级贫困县、自治区级贫困县的律师事务所,可按规定的怎么收费下浮40%收取。在其他县级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可按规定的怎么收费下浮30%收取。
10、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收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认定标准及有关方法由自治区律师协会另行拟定,报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和自治区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十1、以上各项怎么收费是办理诉讼案件一个审级的怎么收费,民事、行政案件分为一审、二审、实行和申诉再审,刑事案件分为侦查阶段、审察起诉阶段、审判阶段一审、审判阶段二审和申诉再审。
十2、本怎么收费自1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