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离婚都要什么
协议离婚需满足肯定条件并筹备有关材料。第一,双方需自愿离婚,签订书面离婚协议。该协议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对子女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置等事情协商一致的建议。
筹备材料方面,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与双方一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然后,夫妻双方一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察,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应该注意,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想离婚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存联联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未一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协议离婚财产怎么样分配
协议离婚时,财产分配遵循自愿协商原则。第一确定夫妻一同财产范围,包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各类财产。
双方可就财产分配自行达成共识,明确各自分得的财产。协议内容需明确、具体,防止模糊不清引发争议。
若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法院会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譬如,抚养孩子一方可适合多分,对家庭贡献大的一方也会酌情多分。
容易见到的财产分配方法有均等分割、按比率分割等。像房地产,可能一方得房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存款、汽车等也类似。总之,协议离婚财产分配以双方自愿协商为主,协商不成由法院依有关原则断定。
3、协议离婚程序具体有什么
协议离婚程序如下:
第一,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然后,一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需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与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察。审察期为自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30天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持本人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需一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察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当大家分析协议离婚都要什么时,除去前文提到必须具备的材料外,还有一些细节应该注意。譬如,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约要明确明确,防止日后产生纠纷。还有子女抚养问题,要约定好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方法等。另外,协议离婚的程序也有空闲需要,冷静期是必经阶段。你是不是正筹备协议离婚,却对这类事情仍有疑问呢?假如对于协议离婚所需的更多材料、财产分割细节、子女抚养安排等还有困惑,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提供精确且全方位的解答,助你顺利完成协议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