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才能算无效婚姻或撤销婚姻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不同。
无效婚姻包含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即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当事人与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可撤销婚姻情形有两种。一是因胁迫结婚,受胁迫的一方可以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自了解或者应当了解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怎么样断定
无效婚姻情形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结婚年龄。
可撤销婚姻情形包含: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断定程序上,无效婚姻需经法律程序,由法院依法判决。可撤销婚姻,受胁迫方应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请求;重大疾病未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应自了解或应当了解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一旦经法院断定无效或撤销,婚姻自始无效,双方不具备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3、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财产咋处置
无效婚姻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备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这里的无过错方是指对婚姻无效或被撤销无过错的一方。譬如,因胁迫结结婚以后申请撤销婚姻,受胁迫方一般为无过错方。对于重婚致使的无效婚姻,无过错方是指未重婚的一方。
应该注意的是,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共识的,另行制作调解书;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判决。总之,此类婚姻财产处置要遵循照顾无过错方等原则,通过合理方法确定各方权益。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不同。无效婚姻包含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即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当事人与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可撤销婚姻情形有两种。一是因胁迫结婚,受胁迫的一方可以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自了解或者应当了解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假如你正面临着婚姻效力方面的困扰,譬如怀疑我们的婚姻是无效或可撤销情形,却不知该怎么样维权,又或者对有关法律程序存在疑问,不要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帮你理清思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