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有离婚可以追讨女方抚养费吗
还没有离婚,但女方拒绝承担抚养责任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确实可以向法院追讨女方抚养费。
1.在实质日常,夫妻虽未离婚但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致使子女主要由一方照顾,而另一方拒绝承担抚养成本的状况并不罕见。
2.这样的情况下,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能因照顾家庭而缺少稳定经济来源,子女的利益也因此遭到侵害。
3.《民法典》明确规定,爸爸妈妈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这种义务基于亲子关系产生,不可以免除。
因此,离婚并不是倡导子女抚养费的前置条件,即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也有权向法院起诉需要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2、婚内抚养费诉讼主体是哪个
找法网提醒,在婚内抚养费诉讼中,诉讼主体应当是子女。
1.依据《民法典》第1067条的规定,爸爸妈妈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可以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需要爸爸妈妈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2.在确定原被告时,原告应为未成年子女或者不可以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被告为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爸爸妈妈一方,而直接抚养子女的爸爸妈妈一方则担任法定代理人的角色。
3.在举证方面,原告及其法定代理人需要提供亲子关系证明、经济负担证明与被告经济能力及拒付抚养费的有关证据。
抚养费数额怎么样确定
抚养费的数额确定是一个重点问题,它需要结合多个原因进行考量。
1.依据有关规定,抚养费应包含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成本,且范围并不局限于这三种。
2.在确定具体数额时,法院会综合考虑以下三个维度:子女的实质需要、爸爸妈妈双方的负担能力与当地的实质生活质量。
3.对于有固定收入的爸爸妈妈,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率给付;若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比率可适合提升,但一般不能超越月总收入的50%。
4.对于无固定收入的爸爸妈妈,抚养费的数额则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率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