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协议写明了归男方所有有效吗
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归属的约定一般具有效性,但要满足特定条件。
假如该协议是双方在平等且自愿的首要条件下达成的,同时又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像涉及夫妻一同财产处分需双方一致赞同等状况,那样一般是有效的。
不过,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导致协议并不是真实意思的表达,亦或是协议内容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别人的利益等,该协议就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或者可撤销。
所以,仅仅写明归男方所有本身并未必绝对有效,需要综合考量签订协议的具体情形等原因。
2、离婚协议财产归男方未经公证有效吗
离婚协议中财产归男方的约定,即使未经公证也是有效的。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置等事情协商一致所达成的书面协议。只须该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别人的合法权益,且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自双方在协议上签字并办理离婚登记时起,协议即生效。
公证并不是离婚协议生效的法定要件,它只不过对协议真实性、合法性的一种证明。即使没公证,有效的离婚协议对双方都具备法律约束力,双方应根据协议履行各自义务。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需要他们履行协议约定内容。
3、离婚协议中财产归男方约定法律都认同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归男方的约定,在满足肯定条件时法律是认同的。第一,该约定需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没有欺诈、胁迫等情形。若一方是在受欺诈,譬如误以为某些财产价值极低而赞同归他们,或受胁迫,如被威胁人身安全而作出此约定,事后可申请撤销。
第二,约定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可以损害国家、集体及别人合法权益。比如,不可以通过此约定逃避夫妻一同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
再者,该约定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只须符合上述条件,该财产分配约定在离婚登记完成后便具备法律效力,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如有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需要他们履行协议。
当探讨离婚协议写明了归男方所有是不是有效这一问题时,还有一些与之紧密有关的要素需要关注。譬如若离婚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一方可能有权请求变更或撤销关于财产归属的约定。而且,即便协议写明归男方所有,但假如存在未处置的夫妻一同债务,后续可能引发财产处置方面的新问题。假如你对离婚协议中财产归属有效性的断定依据、因欺诈胁迫等原因对财产归属处置有疑问,或者对财产与债务关联方面存在困惑,别烦恼,快点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